作者bassblacktea (紅茶茶)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誹謗罪的成立問題
時間Wed Sep 30 03:55:12 2020
事實經過:
上個月車禍達成和解,刑事判決確定之後,
原告又傳訊息給我,
說我母親在調解委員、法官、事務官等人,
提到有關原告的過去,
傷及原告人格尊嚴及名譽,
要準備提告誹謗。
訊息截圖如下
https://i.imgur.com/3PhWbDp.png
提及原告過去,是因為原告跟我本來是朋友,
在聊天的時候曾跟我說過一些故事,
當時我也有相信原告可能有這樣的經歷,
而原告在民事庭說我都不與他聯繫,
說我沒有悔意等等,
可是我是因為原告的經歷,
不敢私下再跟他有所聯絡。
在民事庭為了回覆對方我們為何沒有聯絡,
才因此提到這段。
問題:
一、請問這樣是否有成立誹謗?
二、請問若成立誹謗罪了,
車禍案件的緩刑會不會因此被撤銷?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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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taoist9999: 一、就算成立誹謗罪,被告也應該是你的母親,而不是你 09/30 08:05
2F:→ taoist9999: 。 09/30 08:05
3F:→ taoist9999: 二、車禍被告是你,誹謗罪被告是你的母親,兩者在法律 09/30 08:32
4F:→ taoist9999: 上沒有關係,除非能證明你教唆你母親這麼做。 09/30 08:33
5F:→ taoist9999: 因此車禍案件的緩刑,照理說是不會撤銷的。 09/30 08:34
6F:→ taoist9999: 09/30 08:34
7F:→ taoist9999: 還有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或第310條加重誹謗罪,在刑 09/30 08:35
8F:→ taoist9999: 事上都不是重罪,大多數判決頂多判個拘役,然後得易科09/30 08:36
9F:→ taoist9999: 罰金,甚至有人主張台灣要像美國那樣子在刑事上完全除09/30 08:36
10F:→ taoist9999: 罪化。09/30 08:36
11F:→ taoist9999: 至於民事上除非你媽媽是名人或高收入者、對方是名人或09/30 08:37
12F:→ taoist9999: 高收入者,否則賠償金額不高。09/30 08:37
13F:推 k1230588: 另外 一段文章內 只把你改成台端 不會讓這篇文章看起來09/30 10:02
14F:→ k1230588: 比較像法律人寫的內容 根本不用管他09/30 10:02
15F:推 DamnHungry: 叫他去看刑法311條啦10/01 02:58
基本上就是不用擔心太多吧?
謝謝各位的回答
16F:→ andybg: 重點是對方坐牢那件事是不是事實?10/01 05:33
對方曾在跟我聊天的時候
提到年輕時曾進去過少觀所
實情為何我本身並不知道
只是相信他所說的為真實的
※ 編輯: bassblacktea (111.243.201.252 臺灣), 10/02/2020 00:03:27
17F:→ aesdu: 感覺簡訊1 只是網路文章照抄改字而已......XD 10/05 11:22
18F:→ aesdu: 而且照他這樣講,在法院審理時,雙方都沒辦法攻防了。 這水 10/05 11:26
19F:→ aesdu: 準... 10/05 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