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 作者vaenc (vaenc)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學生材料費被挪用
時間Sat Jul 11 00:20:03 2020
事實經過:
學校會在學期初收取材料費,下學期初才退還剩餘費用
平常課程需要購買材料,會由班級幹部向學校總務處送交單據,學校統一購買
但是老師直接擁有申請材料的系統帳號,可以直接線上提交單據
老師未經過學生知情同意購買商品,掛在該課程名下
因此學生實際用到的材料和單據品項不符
學生發現這些品項後,該位老師的說法是:
有些材料是送給該課程聘請的業師做人情,其他材料老師雖然挖東牆補西牆,
但平常同學使用的絕對超過老師挖走的價值(雖然老師無法提供明細)
學校說法是:
因為學校不比企業,訂購量不足,老師可能會在多個班級間調度材料
(因為這部份的量化控管對學校來說有困難,學校也是無法提供明細)
問題:
1. 老師沒有告知學生就利用職權之便購買學生用不到的材料,事後又再將材料挪作他用
這個情況是不是已經有背信及公務侵占之虞呢?
2. 我的訴求是希望學校改善這部份的內部控制,藉由制度解決這個問題
例如老師自行下單,沒有提前告知學生,不得向學生收取該筆費用
如果未來無法得到學校積極處理的回覆,我想寄送存證信函給該位老師及學校
一來希望提醒老師及學校重視此問題,二來未來要再做下一步行動也可以做為證據
請問這個想法是否可行呢? 我如果想向學校寄發存證信函應該要以什麼名義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謝謝各位提供寶貴時間閱讀我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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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loveloser: 除非你有證據他中飽私囊 不然沒有違法問題 不爽你可以 07/11 00:37
2F:→ loveloser: 自己買材料 不要交材料費 07/11 00:37
當初老師和學生談的時候他們有錄音
老師私自拿材料送禮,以及將材料挪作他用都是有承認過的
學校分組共用材料,無法私下購買
※ 編輯: vaenc (61.224.54.131 臺灣), 07/11/2020 01:04:03
3F:推 iscu: 那就找分組的人一起私下買。找不到就自己一組 07/11 12:55
謝謝建議,不過學校的材料費繳交方式比較像是一般概念上的雜費
通常是全班分著用同一份材料
這個問題不是只有一個人遇到的問題,他們事後去詢問學長姊也是都遇過相同情況
一樣是實作課程,就只有這位老師會發生這個問題,其他老師都不會
如果是制度上改進就可以解決的問題,
為什麼不在這一屆就面對及處理,學弟妹也不會再遇到相同的不公情況
要求只是請老師依照慣例把叫材料的事情交給學生辦理即可,
不要私自用課程帳號叫該課程上用不到的材料,轉嫁費用給學生
※ 編輯: vaenc (61.224.59.62 臺灣), 07/12/2020 14:57:10
4F:→ a9301040: 跟學校反應比較,而且要人多,包含前幾屆就更好 07/14 11:30
5F:推 KKyosuke: 老師直接說做人情? 那基本上就是自己給你把柄啊XD 07/14 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