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uartett (日光光)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妨礙名譽被告
時間Thu May 21 13:28:19 2020
事實經過:
在網路論壇上說某店家有被動產法拍(是事實)
被店家告妨礙名譽
已收到地檢署傳票
問題:
請問該如何應對?
因為是事實
被法拍是不能說的祕密嗎?
動產法拍不是法院的公開行事嗎?
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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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51.137.50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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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iscu: 賠錢了事 05/21 13:51
2F:→ iscu: 我猜你是講店家欠錢還是什麼的 內容多半有妨礙名譽之事 05/21 13:52
3F:→ iscu: 即使是真實 但是無關公眾利益就可能會觸法了 05/21 13:56
我沒說欠錢
真的只是說某月某日要法拍
可以去撿便宜
※ 編輯: Quartett (60.251.137.50 臺灣), 05/21/2020 13:57:28
4F:→ iscu: 你能證實他們家被法拍與公眾利益有關係的話 就沒事了 05/21 13:57
5F:→ iscu: 看來就是店家欠錢 然後你也嫌錢太多 05/21 14:02
6F:→ iscu: 這種通常花幾萬塊就可以和解了 不是啥大事 05/21 14:02
7F:→ bearq258: 只是傳票走程序,沒有主觀犯意問題不大。和解不需要 05/21 16:22
8F:→ bearq258: 除非如樓上有一些加油添醋的事情 05/21 16:22
9F:推 cawba: 準備好被法拍的資料過去給檢察官看 讓他們省去調資料的時間 05/21 18:52
10F:→ cawba: 如果你只是聽說 那你可能就要出賣是誰跟你說的了 05/21 18:53
感謝板上的回答
更新結果
收到判決書結論是不起訴
※ 編輯: Quartett (61.230.207.140 臺灣), 07/10/2020 14:31:14
※ 編輯: Quartett (61.230.207.140 臺灣), 07/10/2020 14:3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