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ge5566 (GGEEder)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婚姻] 離婚後小孩教育問題
時間Sun May 10 23:55:02 2020
事實經過:
早在3月時就已經簽訂離婚了有一個女兒,監護權是寫方共有
當時裡面有自行簽定條款有一條
1.小孩在未來讀書時要在男方的所在地讀書
當時離婚也沒有請律師過目就直接雙方簽離
問題:
如今因小孩戶籍在女方所在地,小孩現在2歲多我是希望先把戶籍遷到男方(我)所在地,
未來就讀小學或幼兒園時才不會搶不到公托幼兒園,但是女方家長現在在耍賴,表明當初
簽訂讀書時認為小孩的讀書教育是6歲開始,並非幼稚園時期,而不把小孩戶籍簽給我
因為當時監護權是寫雙方共有,所以我每辦任何事情都要另一方同意才能執行。
有甚麼方法才能妥協。
這樣女兒6歲才開始真正上學根本就跟不上其他同學。
如果女方把小孩上幼稚園,我能有權拒絕嗎?
雖然我知道小小孩她不是物品,但這樣摧殘也不是辦法。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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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bluedolphin: 討論點1. 幼稚園算不算讀書 05/11 11:01
2F:→ bluedolphin: 討論點2. 到你這邊讀跟在他那邊讀幼稚園對進度有差? 05/11 11:01
3F:→ bluedolphin: 討論點3. 誰的行為構成摧殘? 05/11 11:03
4F:推 KKyosuke: 你這個觀念比較像摧殘小孩... 05/11 11:11
5F:→ bluedolphin: 幼兒園並非義務教育的話 對方也沒有錯 05/11 11:14
6F:→ bluedolphin: 進度問題跟有沒有讀幼稚園"理論上"沒有關係 05/11 11:15
7F:→ bluedolphin: 自己帶小孩跟把小孩放到幼兒園,上學進度不一定相關 05/11 11:16
8F:→ bluedolphin: 小小孩不是物品,父母雙方應對其教育問題進行溝通 05/11 11:17
9F:→ bluedolphin: 避免因為父母雙方的爭執而"摧殘"小小孩的童年 05/11 11:18
10F:→ bluedolphin: 妥協方式就是跟對方好好討論幼兒園問題 05/11 11:18
11F:→ bluedolphin: 取得折衷方案 05/11 11:18
12F:→ taoist9999: 我覺得你的觀念比較奇怪一點。 05/11 1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