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bra311033 (libra311033)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車禍賠償金問題
時間Fri May 8 13:39:09 2020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2020年3月中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方輕微擦傷,對方較嚴重有送醫院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有做筆錄,現場移動過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有強制險,第三責任險,已報出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車禍過程:當天下雨,我騎車時速約50km,對方騎在我前面,時速較慢,快靠近他時我發
覺現在速度再往前可能會碰到他,於是煞車,但當時剛好騎在路邊白線上,一煞車我就打
滑倒下去,連人帶車往前滑,爬起來時發現對方倒在旁邊,應該是我往前滑的過程被我掃
到,該路段速限70,雙方都無違規,肇責我100%
目前狀況:已開過一次調解委員會,那天我本人有事由保險公司到場,對方住院六天,第
四天開刀,第六天出院。
上次調解時對方要了50萬賠償,內容包含:1.營業損失(對方70歲,自己一人開小茶莊,
賣飲料,不確定月收入)
2.醫美除疤的費用(未拿出證明單據)
3.休養期間請人煮飯的費用
4.精神賠償
還有一些未拿出證明單據的醫療費用
六、問題:
肇責在我這邊沒有問題,財物損失醫療費用該賠的也會賠。
我的問題是對方提了很多感覺不太合理的賠償要求,也都沒有拿出證明,下禮拜要開第二
次調解委員會,我本人會到,想問問各位對方這樣要求是不是真的不太合理,該如何談比
較好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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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wim1990: 那就法院見吧 05/08 13:56
2F:→ VL1003: 金額過高就上法院吧,但你過失傷害一定得吃下來就是。 05/08 15:01
3F:→ zoin: 2.要有做有收據 3.要醫師診斷證明 4.開刀大概10萬up吧 05/08 15:38
4F:→ zoin: 1.3.診斷證明休養(薪) 看護時間才能算 刑事40-50日吧 我猜 05/08 15:40
5F:→ ericekin: 法院見!謝謝 05/08 19:53
6F:推 biglarge: 他開刀哪裡? 05/10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