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ips (Alvin)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爺爺奶奶幫忙繳教育費?屬贈與?
時間Mon May 4 16:24:19 2020
有一個贈與稅問題想請教一下。按照,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四款
【扶養義務人為受扶養人支付之生活費、教育費及醫藥費。】是不計入贈與總額的。
如果同住的爺爺奶奶幫忙孫子繳交教育費,算是贈與嗎?
補充,忘了說,父母都還在,也同住,三代同堂。爺爺奶奶已經無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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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fe is so short. Spend it with people who make you laugh and feel lov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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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KKyosuke: 兒子呢? 05/04 16:52
※ 編輯: zips (180.204.193.24 臺灣), 05/04/2020 17:20:49
2F:→ KKyosuke: 那當然不符合 05/04 18:15
3F:→ KKyosuke: 這個例子裡扶養義務人是父母 05/04 18:16
4F:→ KKyosuke: 頂多只能用贈與免稅額處理 05/04 18:17
5F:推 Hermess: 扶養義務人因為有牽涉到免稅的問題。所以是有特定人的。 05/05 00:07
6F:→ Hermess: 不是有幫養就算。 05/05 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