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zero (唯)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幼兒霸凌提告
時間Mon Apr 27 21:04:17 2020
事實經過:
1. A女向B女說謊,要求B女抓住C女追問是否破壞B女之物,但因C女逃跑未成功
2. A女後又呼叫其他三男抓住C女,B女質問C女是否有破壞其物,C女表示沒有
3. 事後證明C女的確未觸碰B女之物品
4. 期間,C女受三男壓制,且A女不斷拍打壓住C女頭部,並同時踢打C女之左腳致傷
5. C女當日左腳紅腫驗傷,且數日後轉為瘀血三大處
問題:
1. 以上問題是發生在六至七歲小朋友間的行為,是否已構成圍毆?
2. 雖刑法不罰無行為能力者,但是否可要求其法定代理人道歉或賠償?
3. 校方因未盡督導保護且亦無通報事故,是否已觸法?可否提告?
我知道六歲就會揪人圍毆很誇張,但其他當事者家長都承認有這件事情
但主使者A女的父親及校方堅決否認此事存在,甚至要求C女母親出來道歉
因為不該讓其他家長知道有這件事的發生
請問標的是希望對方給個口頭道歉的情況下會不會太困難/_\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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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bluedolphin: 直接打電話給教育局? 或是直接找記者 04/28 08:43
2F:→ bluedolphin: 雖然說是不罰 好像沒說不能告? 04/28 08:46
3F:→ stzero: 已有通報給教育局,記者的話目前不考慮,怕影響其他學生 04/28 09:12
4F:→ stzero: 目前有查到民法,但不確定告不告得動 04/28 09:13
5F:推 ncnuboy: 就民事責任而已,公立的話外加國賠!教育局頂多追究行政 04/28 09:55
6F:→ ncnuboy: 責任,對學校和教師還是不痛不癢 04/28 09:55
7F:→ ncnuboy: 但搞到拿錢出來賠,不管個人或單位都會痛! 04/28 09:56
8F:→ stzero: 感謝,那調解時我會盡量問對方要不要以道歉取代後續求償 04/28 13:37
9F:→ stzero: 因為我的小孩已經被搞到需要心理輔導了 04/28 1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