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n456a (BanLiu)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時間Thu Feb 20 12:44:48 2020
一、車禍發生日期:
106/12/27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無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做筆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對方有
五、事實經過:
後車追撞
六、問題:
想請問我106發生車禍,當下有叫警察做筆錄對方是請保險公司處理,這期間我有打電話
給車主及對方的保險人員,但車主跟我說叫我別跟保險公司談,然後保險員卻跟我說要我
找車主談,然而這緣故的關係我就沒去理會了,就這樣過了兩年多直到
今天卻收到地方法院要我出庭,我想知道如果 樣這種情況我要怎處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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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vn456a (36.239.134.178 臺灣), 02/20/2020 12:45:31
1F:→ wim1990: 當然去啊,就民事告訴而已。02/20 12:46
推 tks9527: 也才14個月,哪裡來的超過2年?
02/20 13:02
抱歉打錯了是106-12-27
※ 編輯: vn456a (110.30.185.170 臺灣), 02/20/2020 13:22:21
2F:→ iscu: 看對方是何時提出告訴,多半是壓在兩年內,只是開庭通知晚到 02/20 13:36
3F:→ wim1990: 我猜是保險公司跟你要錢代位求償的民事訴訟啦 02/20 13:38
4F:→ iscu: 大概是保險已經理賠給車主了..代位求償再來找你 02/20 13:38
5F:→ iscu: 然後因為已經過兩年了 對方可以跟你求償 你無法跟對方求償 02/20 13:38
6F:推 cherrywo: 這是保險公司常用的招數 02/20 14:52
7F:→ biglarge: 事實經過寫太少,不知道該怎麼說 02/20 15:43
8F:→ a9301040: 閱卷看起訴書法院蓋章日期,但其實保險公司都在兩年內 02/20 21:09
9F:→ wea567: 通常都是期限快到就會提起訴訟。 02/22 10:45
10F:→ wea567: 建議先釐清時效,確認對方罹於時效提出訴訟方可提出抗辯。 02/22 1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