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kalt (守れなかった)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被主管拿雷射筆照眼
時間Mon Dec 23 15:05:38 2019
事實經過:
在上週開部門會議時,被經理懷疑我打瞌睡。
他便拿簡報用的雷射筆照射我眼睛,並直接責罵我睡覺。
因為莫名遭到雷射筆攻擊,我一時氣也壓不下來,與他起了口角衝突。
這件事也就只停留在雙方口頭爭吵上。
但今天被課長約談,課長沒有把話講明,但是有在暗示公司可能會把我辭退。
(例如問我是不是不能接受公司的管理文化,強調公司不可能允許與主管衝突的員工)
問題:
1.被雷射筆照眼這件事情是否有違法?
當下沒有立刻報警,事後再去派出所的話有可能成案嗎?
2.如果公司最後決定因為這件事懲處甚至單方面跟我解除聘約
是否能主張經理行為不當,尋求行政救濟?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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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3.17.75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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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kalt (1.163.17.75 臺灣), 12/23/2019 15:06:22
1F:→ Henghengpig: 視力有受損就告傷害 沒有受損你洗洗睡 別想太多 12/23 15:24
2F:→ wim1990: 1.你只要開得出被照雷射筆後造成傷害的驗傷單,就快點去 12/23 15:43
3F:→ wim1990: 告,如果沒辦法,那早點休息明天還要上班。 12/23 15:43
4F:→ wim1990: 2.請洽勞工局。 12/23 15:43
5F:→ skalt: 感謝解答,看起來只能吞了.... 12/23 15:57
6F:→ nano5421: 中壢日月光? 12/23 16:39
7F:推 yesohya: 妳的話有侮辱性字眼嗎?有可能符合勞基法12條1項2款 12/23 19:13
8F:推 hopecoming: 要看功率吧,功率低應該還好,照道理法令應該會限制 12/23 19:21
9F:→ hopecoming: 不然我就可以搞一個高功率的雷射筆躲在某個地方,射我 12/23 19:22
10F:→ hopecoming: 仇人的眼睛 12/23 19:22
11F:→ hopecoming: 若有能力就換一個比較友善的職場吧 12/23 19:24
12F:推 higger: 他能定住你眼睛那手的穩定度一定很好吧 12/23 19:40
13F:推 iscu: 先去檢查 有不舒服就直接提告 12/23 19:49
14F:→ DaveLu: 去做眼底檢查,就算是0.5mW的簡報雷射,直射眼睛還是很危險 12/23 21:59
15F:推 chenlittle: 之前看過高功率雷射筆能讓木頭燒焦,根本就是雷射槍 12/24 16:49
16F:→ chenlittle: 了 12/24 16:49
17F:推 a9301040: 單方面說詞而已。上法院雙方才有真正的說法 12/25 08:14
18F:推 flyiii: 1沒有2沒有,準備找工做吧 12/25 08:42
19F:推 h654013: 直接責罵 要不要試試309條? 12/27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