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metimes02 (和睦)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租金消滅時效
時間Thu Dec 12 08:15:36 2019
事實經過:
公公和親戚約定好借住,一直以來都沒有付租金,但是這件事情沒有紀錄,只有口頭約定
已經住了快20年,因為和親戚撕破臉在2019.12.10號搬走了
我先生則是2015~現在,這四年多都沒有住在那個借住的家
問題:
1.如果對方要求我們還這20年的租金我們需要付嗎
我查租金 消滅時效是五年
所以它們的請求權是2019/12/10我公公搬走那天開始算五年嗎
2.要如何主張我們才可以不用付這些租金,因為並沒有契約,有人證證明這是約定好的事情
這是單純的借貸關係嗎?還是不當得利呢
3.如果它們告的是我公公沒有差
因為他名下沒有錢,但他們如果告的是我老公
我們已經四年多沒有住在台北了,可以說不是我們住的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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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ometimes02 (122.118.250.189 臺灣), 12/12/2019 08:25:38
1F:推 tks9527: 住人家房二十年,然後來這裡問如何不付租金? 12/12 09:29
2F:→ tks9527: 一開始就不是租賃關係,對方要租金也蠻困難的 12/12 09:34
3F:→ sometimes02: 因為對方現在跟我們要租金了:* 12/12 10:08
4F:→ CCWck: 簡易算法 從起訴後往前算五年 看總共住多久 12/12 13:19
5F:推 cka: 住了20年 一塊錢都沒付嗎???? 12/12 13:50
6F:→ sometimes02: 對 住了20年都沒有付錢因為是當初講好的 12/12 16:21
7F:推 KHlawtel: 讓對方告。反正最多就五年,而且租金水準法院還要衡酌 12/12 18:07
8F:→ taoist9999: 使用借貸是無償使用,沒有租金問題。 12/12 23:22
9F:→ taoist9999: 重點是如何舉證? 12/12 2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