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bral (盡在不言中)
看板PttLifeLaw
標題Fw: [問題] 違法取得之證據
時間Tue Nov 26 10:32:50 2019
※ [本文轉錄自 LAW 看板 #1TsYpRaV ]
作者: Cabral (盡在不言中) 看板: LAW
標題: [問題] 違法取得之證據
時間: Sun Nov 24 15:10:17 2019
A男先前跟一位A女有感情糾紛
大意是雙方認識後
A女會用各種理由他借錢
但後來A男用一些方式取得A女通訊軟體的對話紀錄
發現是該名A女原本就有個男朋友,並密謀詐欺
並且在跟A男認識前就已經跟B男有過一段並同時詐取錢財
A男是第二個受害者
這部分A女也提告妨害秘密跟妨害電腦使用
想請問刑法上
A男可以用這個對話紀錄當作詐欺的證據使用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0.74.6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574579419.A.91F.html
※ 編輯: Cabral (59.120.74.67 臺灣), 11/24/2019 15:13:24
1F:→ wensandra: 非法取得就不行 你妨礙秘密慘了 11/24 15:40
2F:推 StrKO: 不是動用私刑,內容具有任意性,採納的機率一半一半,看檢 11/24 15:48
3F:→ StrKO: 察官 11/24 15:48
4F:→ zivking: 如果A男是刑事被告,為什麼不找律師? 11/25 07:35
5F:推 GGononder: 在這個案例好像不行吧 記得最高法院有過判決 11/26 00:04
6F:→ GGononder: 啊看錯 是偷看通訊軟體紀錄 不是通聯記錄 那可能可以 11/26 00:06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Cabral (59.120.74.67 臺灣), 11/26/2019 10:32:50
7F:→ Henghengpig: 不是已經有答案了?具體個案判斷 沒有一定採用/不採用 11/26 11:17
8F:→ a9301040: 樓上正解。就是看法院要不要採,不服上訴 11/26 1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