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uyuna (金閣寺)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土地分割之抵押權轉載問題
時間Wed Nov 13 09:55:04 2019
事實經過:
我有一塊持分土地,其中1個持分人,被設定抵押權
我目前要提出判決分割的告訴
依規定『訴訟分割時,若知道共有物有設定抵押權,切記要請法院通知抵押權人參加訴訟
,以避免其他共有人設定之抵押權移存與自己分割後之土地上,權利受到損害』
請問
1.我要如何請法院通知抵押權人,是否把他列為第三人,法院就會通知?
還是要特別寫訴狀才算?
2.要如何主張將抵押權轉載債權人分得的部分,而不要轉載到我的部分,是寫在訴之聲明嗎?
謝謝
問題: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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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taoist9999: 我建議你還是找專精不動產的律師協助處理會比較好。 11/13 15:23
2F:→ taoist9999: 如果共有人很多還有上面有很多建物的話,最好評估看看 11/13 15:24
3F:→ taoist9999: 。 11/13 15:24
4F:推 cape129: 抵押權人可寫「受通知參加訴訟人」,第二個問題寫在訴之 11/17 10:43
5F:→ cape129: 聲明沒錯 11/17 1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