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ft (881 forever)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婚姻] 已被法院判無效的離婚協議
時間Fri Nov 8 22:59:31 2019
事實經過:
當初是在沒有證人確立兩造真意的情況下,簽下離婚協議書。
問題:
目前已被法院判為無效的離婚,那麼上面載明的權力義務是否還具有法律上的效力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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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eft (180.217.175.171 臺灣), 11/08/2019 23:00:47
1F:推 taoist9999: 就沒有離婚,那個協議書當然無效。 11/09 11:50
2F:推 taoist9999: 有點類似以離婚為停止條件之協議書,於條件成就時, 11/09 11:52
3F:→ taoist9999: 該協議書始生效力(民法第99條第1項意旨參照)。 11/09 11:52
4F:→ taoist9999: 這是我的看法。 11/09 1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