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op24 (bert)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妨害秘密請益
時間Sat Sep 28 13:08:01 2019
事實經過:
A夫B妻C(妻交的男朋友)
A夫與B妻還有婚姻關係,B妻與C男交往有發生性行為,交往期間,C男要求B妻傳自衛影片
給C (經B同意)、C男還有用手機幫B妻拍攝裸照C (經B同意),今B想回歸照顧家庭但C不肯
在
一、line通訊軟體威脅B如果分手要散播影片、照片。
二、疑似在臉書創立新帳號以私訊方式聯系A夫
寫想看B妻(全名)的自衛影片嗎並傳B妻拍攝自衛影片截圖。
請問經B妻同意自己拍攝並傳給C這樣有違法妨害秘密嗎?C男還有觸犯何罪呢?
問題:
在
一、line通訊軟體威脅B如果分手要散播影片、照片。
二、疑似在臉書創立新帳號以私訊方式聯系A夫
寫想看B妻(全名)的自衛影片嗎並傳B妻拍攝影片截圖。
請問經B妻同意自己拍攝並傳給C,現C私訊給A夫這樣有違法妨害秘密嗎?C男還有觸犯何罪
呢?
小弟知道有妨害家庭,麻煩各位了。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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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op24 (113.196.198.251 臺灣), 09/28/2019 13:09:31
※ 編輯: pop24 (113.196.198.251 臺灣), 09/28/2019 13:10:15
1F:→ tw00173105: 304 09/28 13:35
2F:→ bearq258: 威脅公布不雅照片=恐嚇 去警局報案就GG了 09/28 14:06
3F:→ bearq258: 照片還沒公開只威脅公開就是恐嚇 09/28 14:11
4F:→ bearq258: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 09/28 14:11
5F:→ bearq258: 第二點 想告問警察局櫃臺諮詢一下 318-1 能不能用 09/28 14:17
6F:推 bassmaster: 第二點不知道能不能用235 09/28 14:25
7F:→ bassmaster: 抱歉沒看清楚,235是第一點真的散佈了的話可以用。 09/28 14:26
8F:→ bassmaster: 第二點也不會是妨害祕密,應該如樓上講的用318-1 09/28 14:27
9F:→ pop24: 感謝各位提供後來用304、318-1。 09/29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