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illion (吉聯)
看板PttLifeLaw
標題[繼承] 繼承人無行為能力
時間Tue May 28 17:26:12 2019
事實經過:
親戚A最近父親去逝, 父親名下有現金房屋股票等,
繼承人有母親(已失智, 巴氏量表0分), 與姪女(未成年).
由於A以外的繼承人, 都無完全行為能力,
假如財產分割給其他人, 未來不太容易處理(尤其是房屋),
而且母親跟姪女, 實際上是由A在扶養,
父親的喪葬與墓地費用, 也都是A一人支付,
原本最適合應該是由 A 一人繼承最為合理.
但之前想幫他們放棄繼承時, 得知母親已失智,
需先向法院申請特別代理人, 但這個特別代理人,
又不能是A本人(利害關係人?)
姪女雖有姪女的媽媽作為法定代理人, 但似乎也有案例是,
父母處份未成年子女財產後, 法院認為對子女不利益, 而否決的?
問題:
最終目的是希望所有財產都由 A 一人繼承即可,
問題是, 其餘繼承人, 一個是失智母親,
要先向法院申請特別代理, A自己不能擔任, 又沒有其他親戚了.
另一個是未成年姪女, 除了要與法定代理人溝通外,
法定代理人又好像未必有權力幫他放棄繼承?
此情況下, 不知如何處理, 最為簡單?
不曉得是否能夠以, 其餘兩名繼承人實際上,
都是由A在扶養作為理由, 申請由他一人繼承?
又或者, 基於喪葬+墓地費用, 大於或接近可繼承財產,
是否能夠要求, 將扣除此兩筆費用, 再來分配遺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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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taoist9999: 被繼承人生前規劃還可能有救,現在無解了。 05/28 18:05
2F:→ taoist9999: 等母親去世後,還有姪女結婚或滿二十歲,她再跟你辦理 05/28 18:07
3F:→ taoist9999: 分割協議。 05/28 18:07
4F:→ a9301040: 姪女是誰的姪女。姪女若是過世者的直系血親才有繼承權 05/28 18:17
是的, 姪女是指A的弟弟的女兒, 弟弟已去逝, 去逝前已離婚多年,
母親無意扶養, 故委託監護給A的父母(即現在A去逝的父親,和失智的母親),
因此實際上是由A在扶養教育.
5F:推 taoist9999: 我猜姪女是代位繼承人。 05/28 18:20
6F:推 taoist9999: 法院應該會審查拋棄繼承是不是會對無行為能力人及限 05/28 18:22
7F:→ taoist9999: 制行為能力人不利? 05/28 18:22
A去辦理拋棄繼承時, 法院的人就是這樣說的, 所以才頭痛...
8F:→ taoist9999: 分割不動產是處分行為,依民法第1101條第2項第1款,監 05/28 20:24
9F:→ taoist9999: 護人須經法院許可,始生效力。 05/28 20:24
10F:→ taoist9999: 受監護人起碼也要分配到法定應繼分的遺產,法院才會同 05/28 20:25
11F:→ taoist9999: 意的。 05/28 20:25
12F:→ taoist9999: 這些法律本來就是要保障受監護人及未成年人的利益。 05/28 20:26
13F:→ taoist9999: 05/28 20:27
14F:→ taoist9999: 這些問題都是早就知道了,我的答案在推文第一行到第三 05/28 20:27
15F:→ taoist9999: 行已經寫明。 05/28 20:27
了解, 謝謝t大
※ 編輯: Gillion (116.241.174.253), 05/29/2019 00:0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