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lovetaylor (taylor)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車禍賠償事宜、刑事附帶民事
時間Sat May 18 14:54:54 2019
前陣子騎機車時與對向左轉車擦撞
造成我方車損及醫療損失
對方僅Luxgen轎車車損
最近到地檢署開完審問庭後
(我向對方提起過失傷害訴訟)
收到簡易判決書
對方轉彎未禮讓直行車、未到達路口中央轉彎
為主要肇事責任
並沒有提到我方疏失
刑事庭將在5/27日開庭
如果我想提起民事附帶刑事訴訟
我應該把申請書上繳的哪個機關?
是當時開審問庭的地檢署?
還是將要出庭的地方法院?
上繳日期要在5/27以前嗎?還是之後?
順帶一問
由於醫療費用是由家人支出
本想向對方和解求償醫療費用即可
但由於對方在首次和解時不認為肇事責任在她
簡易判決書下來後
再此詢問對方的和解意願,她也不接電話
所以打算要求精神賠償
避免法官裁決後對方不需負擔全額醫療費用
通常情況中,腕部及脛骨兩處骨折
皆由開刀及植入支架、鋼釘
且腕部支架為永久植入體內
住院一星期、專人看護一個月、修養三個月
明年需開刀移除腿部鋼釘
皆有醫院診斷證明
這樣的案例精神賠償約為多少才合乎一般常識?
文長抱歉,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26.73.170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PttLifeLaw/M.1558162496.A.3B4.html
1F:→ justicesword: 書狀給法院 05/18 15:31
2F:→ justicesword: 精神賠償沒有一定,但你10萬以上差不多 05/18 15:32
3F:→ justicesword: 法院如果已經分案,你也知道字號,可以先給附民狀 05/18 15:34
4F:→ fashsboy: 我記得附帶民事要在刑事判決出來前就要用了喔 05/18 16:01
5F:→ ilovetaylor: 謝謝各位回覆及來信幫助:) 05/18 19:09
6F:→ spirit119: 記得印兩份 05/19 01:03
7F:→ taiwang8man: 骨折打釘起碼20萬以上 05/19 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