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mesBond ( )
看板PttLifeLaw
標題[繼承] 如何不讓哥哥繼承我的遺產
時間Tue May 7 02:34:59 2019
事實經過:
我與妻子結婚多年膝下無子,未來也沒有生育或領養的計畫
而我有個從小就反目成仇的哥哥,不學無術,關過幾次
個人名下資產不斐,若我身故,即便預立遺囑,哥哥仍能主張特留分六分之一
除非:
民法第1145條:
有左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喪失其繼承權:
一、故意致被繼承人或應繼承人於死或雖未致死因而受刑之宣告者。
二、以詐欺或脅迫使被繼承人為關於繼承之遺囑,或使其撤回或變更之者。
三、以詐欺或脅迫妨害被繼承人為關於繼承之遺囑,或妨害其撤回或變更之者。
四、偽造、變造、隱匿或湮滅被繼承人關於繼承之遺囑者。
五、對於被繼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經被繼承人表示其不得繼承者。
問題:
有沒有什麼方式可以達成1145條之要件?
或是任何信託、資產管理計畫?
一毛錢都不想留給那個垃圾
真的不要生孩子或領養,不想要對另一個生命負責幾十年
資產全部過給老婆,也暫不考慮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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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4.143.209.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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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amesBond (104.143.209.100), 05/07/2019 02:40:19
1F:→ CCWck: 活比他久 05/07 03:17
2F:→ DanJill: 父母還在嗎? btw,不考慮全部捐出去嗎? 05/07 07:21
3F:→ DanJill: 跟太太先技術性離婚,再把剩餘的捐出去 05/07 07:22
4F:推 hsinyeh: 生前處分 05/07 09:32
5F:推 tks9527: 收養成年人,就成了你的繼承人 05/07 10:50
6F:→ justicesword: 花掉 05/07 10:56
7F:推 fashsboy: 信託勒 05/07 11:15
8F:→ taoist9999: 財產在生前通通贈與給太太就好了,這樣子是不是要煩惱 05/07 14:49
9F:→ taoist9999: 萬一太太跑了怎麼辦? 05/07 14:49
10F:→ Hermess: 他有特別註明暫不考慮資產全數贈與給太太可能就是在擔心 05/07 15:15
11F:→ Hermess: 吧。 05/07 15:15
12F:→ Hermess: 不過身邊沒有能夠完全信任的人也是挺值得同情的。 05/07 15:15
13F:→ iscu: 人性是經不起考驗的... 05/07 16:24
14F:→ iscu: H大你有把所有財產都給誰了嗎 05/07 16:25
15F:→ Hermess: 目前還沒。未娶妻膝下無子。不過如果有類似狀況我可以給 05/07 17:31
16F:→ Hermess: 我弟或我父母。 05/07 17:31
17F:推 spirit119: 可以考慮送我 (X 05/07 17:36
18F:推 taoist9999: 有的國家是有某些繼承人沒有特留分的規定,你可以放 05/07 17:54
19F:→ taoist9999: 棄中華民國國籍,去拿那個國家的國籍,但還要研究一下 05/07 17:54
20F:→ taoist9999: 國際私法相關問題就是了。 05/07 17:54
21F:推 daze: 指定受益人的保險給付不受特留分限制。 05/07 23:31
22F:推 daze: 不動產設定抵押權可以讓名目價值變成負的。 05/07 23:37
23F:→ daze: 但要處理到一毛都不剩,換國籍大概還是比較可行。 05/07 23:39
24F:推 a9301040: 贈與你老婆免稅。或者信託,但信託要費用 05/08 00:05
25F:→ taoist9999: 德國民法,僅被繼承人之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及配偶有 05/08 00:07
26F:→ taoist9999: 特留分。 05/08 00:07
27F:→ taoist9999: 我剛看戴東雄最近的文章上面有寫這個。 05/08 00:08
28F:→ taoist9999: 去當德國人,然後立遺囑。 05/08 00:08
29F:推 spirit119: 遊說立委修法 05/08 01:20
30F:推 a9301040: 移民跟遊說的成本,不如弄個信託就還比較省 05/08 02:29
感謝各位的建議,目前有幾個初步的想法,日後做出結論再來分享
也感謝幾位熱心的從業人士,來信恕難一一回覆,請見諒
※ 編輯: JamesBond (104.143.209.100), 05/08/2019 17:40:16
※ 編輯: JamesBond (104.143.209.100), 05/08/2019 17:42:46
31F:推 HolawOw: 可惡 你竟然可以叫這個ID 05/09 02:08
32F:推 cka: 有一百萬 跟一千萬 跟1億 跟10億根本是不同狀況.. 05/09 13:04
33F:→ cka: 我也不太可能生前把所有財產給任何人啊 05/09 13:04
34F:推 Hermess: 說的也是。他資產應該破億所以考慮比較多吧 05/09 16:56
35F:→ sunbaby0830: 保險可以指定受益人 受益人也可以是慈善團體 05/10 00:52
36F:→ Blue6: 財產破億才不會來這問 05/10 08:42
37F:→ fuzuhada: 不斐不去問律師 來這裡心態可議 05/10 17:13
沒什麼可議,鄉民的鬼點子常常意外地受用
※ 編輯: JamesBond (104.143.209.100), 05/12/2019 03:2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