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irefox5566 (正義使者5566)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婚姻] 外遇 協議離婚
時間Mon Apr 1 16:30:06 2019
事實經過:
甲乙雙方皆知對方外面有人
已協商離婚協議近一年
離婚協議書還未簽
但因甲方房產有房貸
乙方怕被拖累,所以與甲方簽有一份協議書1
內容大概就是
互相放棄民法1030-1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互相放棄財產上、非財產上損害賠償請求權
各自財產各自擁有
各自負債各自負責
事後乙方請徵信社調查甲方
並向甲方追討甲方房產
事後達成協議甲方僅付精神賠償金予乙方
乙方放棄追討房產
近期雙方重新擬定離婚協議
乙方又開口討要房產
請乙方律師主張當初協議書無效
但又說當初協議書內容已約定各自債務各自償還
乙方不須負擔房貸,並主張清算
(乙方收入大於甲方,但就是看準他能拿房子錢所以要逼甲方申請清算)
問題:
想請問甲方當初簽訂的協議書1
是否有效? 能否保有房子
乙方是否能藉由其他形式向甲方討要房產
若聲請清算,
是否會拿房產價值一同平均
因為想說只是離婚協議想先上來問問
還是這樣牽扯太複雜請律師幫忙會比較好?
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4.120.243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PttLifeLaw/M.1554107408.A.D20.html
1F:推 taoist9999: 兩願離婚的形式要件規定在民法第1050條。04/01 16:36
2F:推 taoist9999: 你花錢找家事律師諮詢,不然就找最新版的親屬法教科04/01 16:38
3F:→ taoist9999: 書來看離婚跟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這兩部分。04/01 16:38
4F:→ taoist9999: 沒到戶政事務所離婚登記完畢之前,那個離婚協議書當然04/01 16:40
5F:→ taoist9999: 尚未生效。04/01 16:40
報告t大
剛剛詢問當事人
離婚協議書還沒簽沒錯
現在的問題是第一份簽的協議單純乙方為不想背負債而簽的(非離婚)
協議書的開頭為 : 雙方同意簽立協議書,協議事項如後
然後乙方的律師表示協議書內容不算
現在要向甲方討要房產
又主張協議書內容有寫到 "各自債務各自負責" 所以乙方不用出錢還房貸
但是可以拿房子
那這樣協議書到底有沒有成立
甲方覺得是成立的 乙方感覺是挑自己想看的成立?
謝謝
※ 編輯: firefox5566 (36.224.120.243), 04/01/2019 17:31:43
6F:→ taoist9999: 要算清楚就用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那套方法來計算,04/01 18:22
7F:→ taoist9999: 否則雙方合意即可。04/01 18:23
8F:→ taoist9999: 談不攏的話,就繼續僵持下去。04/01 18:23
9F:推 Duowa: 一下子主張協議無效 又要就協議內容有利的部分主張有效??04/01 19:40
是,乙方就是這樣說的
乙方跟甲方講的時候開頭都是
我律師說:xxxxxxx
所以甲方想確定當初簽的協議書是否有法律效力
※ 編輯: firefox5566 (180.204.100.38), 04/01/2019 20:0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