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rstan (屎蛋博士)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車禍被撞 求償金額
時間Wed Mar 20 02:42:47 2019
一、車禍發生日期:108/03/18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方機車:右手紅腫,右腳遭機車車身壓到,隨後自行到中國醫驗傷。
對方汽車:無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當下有報警,當場製作筆錄,現場並沒有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我方:第三責任險,無聯絡保險公司。
對方:第三責任險,有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由台中市西區福星北路往逢甲商圈直行,綠燈行經漢翔路路口時(此路口有一個左轉專
用道,兩個直行快車道,我使用內側直行車道來通過路口),因看到對向左轉車道多輛車
輛未經路口中心即搶快左轉,當下車速由60減速至20公里,待第一台和第二台車完成左轉
時,才看到對方(第三輛車搶快左轉車),當下車速為10公里,做出按喇叭,減速,閃避
等動作仍無法完全閃過對向左轉車,遭到撞擊後我原地跳車雙腳著地,唯獨右手遭機車後
照鏡打中,和右腳遭機車車身壓到,其餘身體並無受傷,當時正值下課時間,但並無找到
可以提供完整供詞的證人,車輛撞擊點為機車:前方左側車身 汽車:前保險桿左側,撞
擊點大約是我直行方向路口的4/5。
https://i.imgur.com/eIeIcq4.jpg
https://i.imgur.com/uPDyaTa.jpg
白線為我的行駛方向
紅線為對方的行駛方向,平行斑馬線的紅線為撞擊點。
六、問題:
1. 我認為我最多就一成肇責,筆錄也完全和內文相同,不過想請問,我這個狀態有可能
無肇責嗎,畢竟我已經減速讓頭兩台車先過了,沒想到第三台車就直接跟著前車的動線走
,當下已經做了最大努力去閃避了。
2. 在我的正後方有監視器,我是否有必要去申請調閱監視器,如果要的話,我是直接書
面申請就可以看還是需要兩邊當事人或對方託付的人都到才能看?
3. 事發當下發現煞不住了往駕駛座裡看,其實我看到駕駛是邊左轉邊跟後座友人轉頭聊
天,雖然對方事後態度還算不錯,但還是想給對方一個警惕,請問我除了車損以外,在身
體只有挫傷的情況下,提大概多少的和解金才算合理?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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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pinkful2: 提告過失傷害,3-5萬都可以03/20 16:58
謝謝P大
2F:→ NSFWFroggy: 就挫傷而已 對方態度也不錯 有必要以刑逼民?03/20 20:00
如果他開車有在看路的話,我連挫傷都不會有
3F:推 fatslave: 先來個4萬03/20 23:43
謝謝F大
4F:推 MELOEX: 錢拿到手上之前什麼態度都是假的 求償金額開下去才是見人03/21 00:10
5F:→ MELOEX: 心的開始03/21 00:10
如果我是對方,車禍當下我一定也是好聲好氣甚至低聲下氣的
※ 編輯: Drstan (223.138.208.179), 03/21/2019 08:35:07
※ 編輯: Drstan (223.138.208.179), 03/21/2019 08:35:54
6F:→ NSFWFroggy: 要用什麼方式拿最多的錢當然是你的權益 畢竟對方肇責 03/21 11:37
7F:→ NSFWFroggy: 大且沒有受傷 只是路上意外難免 我是覺得如果對方還 03/21 11:37
8F:→ NSFWFroggy: 算有誠意沒必要用這種手段03/21 11:37
froggy大您是不是沒有看內文? 我「親眼」看到對方在搶快左轉時還轉頭跟後面聊天,
導致我車禍,下車再來說:『人有沒有怎樣?沒事就好。』我覺得對方事後態度看起來很
好沒錯,但我還是要針對他完全不專心開車的行為讓他付出點代價。 姑息這種害人的行
為是不會讓對方學到任何事情的。
9F:→ yesohya: 沒主動說要賠多少只有態度都是假像拉 那是為了少賠03/21 15:03
10F:→ yesohya: 今天你放過她 下一個被害者就是這樣來的03/21 15:04
11F:推 MELOEX: 錢=態度 其他都是多說的 被撞還要體諒肇事者那太大愛 可以03/21 15:30
12F:→ MELOEX: 考慮去參加慈濟 03/21 15:30
13F:→ MELOEX: 直接拿錢出來談最有誠意03/21 15:31
14F:→ MELOEX: 如果對方真的誠意滿滿 今天原PO還沒發文事情就出來完了03/21 15:31
15F:→ MELOEX: 處理完03/21 15:32
16F:推 yesohya: 對阿,只有直接拿疊現金說不夠再跟我拿是誠意其他都是戲03/21 16:04
17F:→ yesohya: 就是為了少拿錢出來罷了 03/21 16:04
※ 編輯: Drstan (223.138.155.228), 03/21/2019 17:41:43
18F:推 a9301040: 你就問對方要不要給錢,要給就現金結算。不給就去告 03/21 17:52
19F:→ NSFWFroggy: 了解,那直接告他刑事不和解 讓他有案底 再提民事訴訟 03/21 20:19
謝謝Froggy大 我會再考慮的
20F:→ NSFWFroggy: 拖個1年多 這樣代價最大 反正你不會輸03/21 20:19
21F:→ yesohya: 對方代價最大不等於自己收穫最大啊03/21 21:50
22F:推 a9301040: 前科看人看金額,有些人不在意有些人很在意。如果金額合03/21 22:16
23F:→ a9301040: 適,雙方能談妥當然是最好,雙方節省勞力時間費用,司法 03/21 22:16
24F:→ a9301040: 資源也不會浪費 03/21 22:16
我認同您的說法 謝謝a大
※ 編輯: Drstan (223.138.155.228), 03/21/2019 23:1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