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wabout (Shawn)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關於男女朋友分手後物品侵佔
時間Wed Jan 9 12:38:26 2019
事實經過:
認識的人最近跟她男朋友分手了
男生交往時有送給女生價值三萬的東西
分手後男生想要回去直接寄存證信函
*沒有對話紀錄有說到是送或借*
問題:
目前女生是回他賣掉後的錢還他
女生這樣還會被告嗎
還是直接不理他也不賣了
補充問題 :真的被告 得成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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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7.7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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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ELOEX : 吃飯 睡覺 等他告01/09 13:06
2F:→ MELOEX : 賣掉還他錢是比較乾淨的作法 前男友的東西留著也是01/09 13:07
3F:→ MELOEX : 礙眼01/09 13:07
4F:→ MELOEX : 但實際上不還也不會有任何法律責任01/09 13:07
5F:→ MELOEX : 這種分手鳥事多到法官懶的管了01/09 13:08
我再講看看 被寄這種東西心理都會不愉快
※ 編輯: howabout (114.137.79.22), 01/09/2019 13:17:38
6F:→ taoist9999 : 要斷乾淨的話,就還他唄。01/09 13:16
7F:→ taoist9999 : 記得要寫和解書,註明雙方已無財務糾紛,並且放棄其01/09 13:17
8F:→ taoist9999 : 他請求權等等。01/09 13:17
9F:→ taoist9999 : 不要自己單獨去,要找人陪同。01/09 13:18
10F:→ MELOEX : 最好是在公開場所01/09 13:28
11F:→ bearq258 : 想報復公開場合還是會出事,直接約派出所安全些01/09 18:16
12F:→ bearq258 : 警察也滿喜歡看這種八卦。01/09 18:17
13F:→ bearq258 : 有關訴訟 送或借 基本就是侵佔官司與民事請求返還01/09 18:18
14F:→ bearq258 : 對方告刑或民事先要證明"借"關係,無證據告不成01/09 18:20
15F:→ bearq258 : 但女方不還會有訴訟風險! 還一還是相對乾淨一些01/09 18:23
謝謝大家的建議我會請她好好想想
※ 編輯: howabout (223.138.105.249), 01/09/2019 18:49:30
16F:→ a9301040 : 告不成。要面交還一定要找人幫忙,或者要還現金乾 01/09 21:36
17F:→ a9301040 : 脆去郵局買記名匯票寄給他。錢比較是小事,安全比 01/09 21:36
18F:→ a9301040 : 較重要,出庭也有安全考量 01/09 2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