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ternate (plan B)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ptt 妨害名譽
時間Mon Aug 13 19:20:02 2018
事實經過:
前些日子收到筆錄通知書,要我去進行筆錄,罪由是妨害名譽(應該是毀謗),到場做筆
錄發現是我在前幾個月,在某交友版底下推了一句「徵女就徵女,不要假」,於是就被告
了。
問題:
1. 目前是要我到台中地檢署,可以申請移轉台北
嗎?爬文發現有幾種不同答案,想確認一下
2. 到時要呈交訴狀嗎,小弟非法律系,也沒錢請律
師,這部分該怎麼辦。
3. 我說這句話起訴機率高嗎,我知道只有檢察官才
知道答案,但還是想請教一下機率讓我心中有個
底,不然第一次被告真的很慌。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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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loveloser : 這會起訴才怪 08/13 19:28
2F:推 vivian90369 : ①可以寫狀紙聲請移轉管轄,看運氣 08/13 20:11
3F:→ vivian90369 : ②等你被起訴再考慮律師的事情 08/13 20:11
4F:→ vivian90369 : ③要看前後文,不起訴機率八成 08/13 20:12
5F:→ vivian90369 : 主張對事不對人、不和解 08/13 20:13
6F:→ justicesword: 你可以聲請移轉管轄,但不會過 08/13 20:43
7F:推 pk0943 : 百分之一千告不成 08/14 23:01
8F:推 gunya : 推文真的要小心 08/14 23:37
9F:推 guohuo : 我之前也是有提告 可是怎麼都沒抓到對方 08/15 00:58
10F:→ CSC10088 : 網路傳播快速 鍵盤敲下前先想清楚 別逞一時之快 09/08 15:46
11F:→ CSC10088 : 惹來一身腥 09/08 15:47
12F:→ tina033900 : 這種告不起來吧 11/29 07:31
13F:→ bearq258 : 轉管轄權沒用,刑案就是看事發地 你要去出庭 12/30 13:11
14F:→ bearq258 : 如真的像你講沒有其他內容,你一趟調查庭就沒事 12/30 13:12
15F:→ bearq258 : 無犯意就結案。 12/30 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