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vening (小夜)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學生申述申請被吃案
時間Sun Jul 8 17:21:23 2018
事實經過:
本人於106學年度上學期 於生活輔導組繳交
學生申述申請表
申述表經生輔組受理蓋章後 申述單位之人員未依行政流程
私自將申述表銷毀 未依行政流程向上簽核
便逕向本人要求撤回申述 本人也只好答應撤回
申述申請表遞出後留存的
申請人具結書也被單位人員收回
問題:
1.單位人員是否已違反中華民國之刑法、民法、或行政法
2.因紙本證據皆被銷毀,證人僅有當時陪同我遞交申述之親人、及當時受理申述
的生輔組行政人員。僅有證人,是不是效力不足
3.若要提告,需要多少成本
先感謝各位幫忙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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