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upaion88851 (taiga)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事件尚未審理
時間Thu Jul 5 22:07:56 2018
甲方告乙方
甲方到fb將刑事告訴狀po到乙方板上,並在下面留言怒罵、分享、叫人按讚。這種情況是
合法的嗎?
都還沒有判決可以這樣攻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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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vivian90369 : 為什麼不合法? 07/05 22:43
2F:推 hidog : 怒罵要看罵了什麼 你可以關留言版 或是提告 07/05 23:41
3F:→ fupaion88851: 我再想因為還沒判出結果,就先到對方版面上表示對 07/06 00:47
4F:→ fupaion88851: 方是錯的又怒罵對方垃圾。所以我再想是不是有違反 07/06 00:47
5F:→ fupaion88851: 什麼法 07/06 00:47
6F:→ hidog : 罵垃圾部分 提告公然侮辱 也可提告民事 07/06 00:48
7F:→ fupaion88851: 還有刑事告訴狀上面有姓名與地址對方po上網還沒有 07/06 01:25
8F:→ fupaion88851: 塗掉地址與名字的部分,是不是有洩漏個資的部分? 07/06 01:25
9F:推 vivian90369 : 可反吉妨害名譽、違法個人資料保護法 07/06 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