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wanfreak (Swanfreak)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婚姻] 協議書效力
時間Sun Jun 24 17:40:56 2018
事實經過:
朋友的離婚協議書中有載明「就此次婚姻糾紛,雙方均不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做出
有害於對方工作、名譽及其他權益之事項」....「違反者懲罰性賠償金300萬元」
問題:
1.離婚後,發現對方觸犯刑法(偽造文書、詐欺),而報警或向檢察官告發,這樣算
違約嗎?
2.離婚後,知道對方房子有違建物,向工務單位舉發將之拆除,有算違約嗎?
感謝大家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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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ka : 你要就看開 不管1跟2都只是互相傷害而已 06/24 18:02
2F:→ cka : 真的做了1跟2以後大概就是不死不休的局面了 06/24 18:03
3F:→ cka : 你要的是對方恨你一輩子? 06/24 18:03
4F:→ swanfreak : 的籌碼。言下之意為1或2都有違反協議嗎? 06/24 18:45
5F:推 KKyosuke : 「就此次婚姻糾紛」 06/24 18:46
6F:→ KKyosuke : 不過如果以這個當籌碼來談判的話 這叫恐嚇 06/24 18:47
7F:→ swanfreak : 當然不是,只是想知道當成修改協議內容籌碼的可能性 06/24 18:47
8F:→ KKyosuke : 那跟以這個當籌碼來談判有啥不一樣..- -a 06/24 18:47
9F:→ swanfreak : 那行使正當權利和恐嚇如何區隔? 06/24 18:51
10F:→ swanfreak : 例如,一方外遇曝光會丟工作,另一方以提告(使曝光) 06/24 18:53
11F:→ swanfreak : 當籌碼要求任何協議條件 06/24 18:54
12F:→ sindyevil : 不帶目的的檢舉拆違建不算恐嚇啦 06/24 19:45
13F:推 cit8 : 合約如果違反善良風俗不是沒有效力嗎?在這一條之下 06/24 20:17
14F:→ cit8 : 的話,應該這份契約就沒校了吧 06/24 20:17
15F:推 KKyosuke : 以使人外遇曝光為籌碼要求任何條件當然是不行啊- -a 06/24 21:05
16F:→ KKyosuke : 使人外遇曝光這個動作本身就叫誹謗了... 06/24 21:05
17F:推 KKyosuke : 這樣玩問題只在於對方願不願意跟你同歸於盡而已 06/24 21:07
18F:推 MELOEX : 可是沒提到外遇阿0.0 然後我另外發問 離婚後對方詐 06/24 21:52
19F:→ MELOEX : 欺與你的名聲何干 06/24 21:52
20F:→ mimily0504 : 好聚好散 06/25 02:03
21F:→ taoist9999 : 不就是想互相傷害? 06/25 08:00
22F:推 core168 : 回想當初婚前瘋狂追求做愛的情景,就會懂得放下了 07/03 0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