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yrene (小朋友爬樓梯)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被客人丟東西
時間Mon Jun 4 16:54:54 2018
事實經過:
大家好
本身是服務業,
今天11點多有位顧客來買甜甜圈,
他沒有拿發票就走了,
於是我大聲詢問先生不用發票嗎?
他轉身回來大罵我,說我服務態度很差,
說我在不爽什麼,我回覆他我沒有不爽,
我只是詢問他需不需要發票,
他還是很生氣,還大喊要我們主管出來。
後來他就用甜甜圈往我臉上砸。
後來有見義勇為的先生與他爭論並壓制他,
我們正職報警,也到警局備案了。
警察說我半年內可以提告,
但家人不希望我提告怕被報復,
現在很猶豫......
問題:
想請問如果要提告是是公然侮辱?妨害名譽?
因為沒有明顯的外傷只是有受到驚嚇,
這樣 的成嗎?
先感謝各位幫忙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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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5.82.16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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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hidog : 屬於公然侮辱 提告妨礙名譽即可06/04 16:58
2F:→ hidog : 我是覺得不用擔心報復...不過自己決定吧06/04 16:58
3F:→ justicesword: 版規06/04 16:58
※ 編輯: Cyrene (115.82.162.39), 06/04/2018 17:00:09
4F:→ justicesword: 公然侮辱,但你不用管罪名就是了 06/04 17:01
5F:→ Cyrene : 好的,謝謝。 06/04 17:03
6F:推 km0220 : 這種無恥之徒拜託求你提告 06/04 20:01
7F:→ Cyrene : 家人們都希望息事寧人算了,我其實不是很想 06/04 20:44
8F:→ Cyrene : 但又會怕個資外流被報復 06/04 20:44
9F:推 cvGG : 怕?那就吞下去啊。 06/04 20:50
10F:→ Cyrene : 嗯...你說的沒錯。我再想想... 06/04 21:00
11F:推 louis5265 : 這種你要公開監視器,然後提告就乖的跟什麼一樣跑來 06/05 00:31
12F:→ louis5265 : 跟你道歉了 06/05 00:31
13F:→ tina3 : 欺善怕惡而已,一堆這種的 06/05 00:46
14F:→ sindyevil : 證據資料都要保留 和解的時候把你要的列入就好 06/05 1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