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ngosad (wingosad)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在水壺加洗手乳是否構成犯罪
時間Sun May 13 19:28:05 2018
事實經過:
代po以下第一人稱
如題,由於某些微不足道的原因友人(以下簡稱A)對我懷恨在心,A趁我不注意時在水
壺裡加了洗手乳我也不小心喝了一口。目前已知有2位目擊證人,A也已經承認有做過這件
事(有錄影存證)。由於事件發生在學校,系主任教官等人基本採取息事寧人的態度處理,
因此不排除採取法律行動,以下幾項問題想向版友請教。
問題:
1.在水壺裡偷偷加洗手乳這件事是否構成犯罪?因為我喝下去身體並沒有怎麼樣,因此
只能說是傷害未遂,但刑法上似乎只有「重傷害未遂」而沒有「普通傷害未遂」,因此是
否我沒有辦法向他提告?
2.事發後隔天我有找A理論並希望得到他的道歉,但A不但沒有悔意甚至理直氣壯還先打
了陪同我的朋友(以下簡稱B),我一氣之下也對A動手之後變成我和A互毆的狀況。想請問
在打架的事情上是否我有錯在先?(對A來說就是我先打他)
3.承2,互毆後我有去驗傷,可否利用這點對A提告?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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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hidog : 互毆是雙方互告傷害 這個得先告 05/13 19:44
2F:推 KKyosuke : 你去告對面傷害 就只會變成對面反告你而已... 05/13 20:49
3F:推 hidog : 但是不告傷害 對方只要追溯期前幾天提告 就GG了 05/13 21:25
4F:→ hidog : 這種互相傷害的就是只能互相提告(攤手 05/13 21:25
5F:→ KKyosuke : 和解書簽得好的話有用啦 05/13 21:27
6F:推 hidog : 不提告哪來的和解書 互毆就是一起上法院阿 05/13 21:40
7F:推 KKyosuke : 誰說不提告不能簽和解...民事和解先簽一簽啊.. 05/13 21:42
感謝各位版友指點,另外想請教他人蓄意放洗手乳在瓶子裡,這種問題有沒有什麼法條
可以處理?
※ 編輯: wingosad (118.150.76.42), 05/13/2018 23:09:21
8F:推 hidog : 想辦法證明這個行為會傷害健康 然後民法195 XD 05/14 09:15
9F:推 dreamsletter: 互毆有約定互毆跟偶而互毆 05/15 1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