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hatiwant (我想要)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我把手機放在賣給別人的包包中?!
時間Wed Apr 25 13:50:46 2018
事實經過:
我將一個包包賣給A,但卻忘了我的手錶還在裡面。
A表示包包裡沒東西,事後將我的錶在網路上販售。
問題:
爬文後發現似乎與竊盜、侵占、侵占遺失物都不太一樣。
請問這是否有觸犯刑法或是只與民法不當得利有關?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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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justicesword: 你得證明 04/25 17:05
2F:→ rock0807 : 頂多侵佔遺失物 也要先證明他賣的錶是你遺失的那隻 04/25 2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