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iemelo157 (瓜瓜)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和解的過程
時間Wed Apr 11 00:39:41 2018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2018/4/6(五)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唯我手指扭傷,無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在當場做了口頭和解的協議,警察們有錄音為證。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無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在公館水源市場往水悟空的十字路口(大約是汀洲路三段160巷),對方吉普車要右轉,似
乎因有行人在過馬路,他的車停住不動,我騎摩托車反應不及,後照鏡擦撞得他的吉普車
後車燈。
六、問題:
當場有請警察來,也有達成口頭的和解協定,請對方回去估價送估價單來,我這邊在賠償
。
今天對方傳單字來了,價錢合理,我這邊也願意賠償,但是對方要求要用匯款的,我想約
面交並簽署和解書,但對方不願意,說不匯就不和解了。
想請問各位大大,如果我直接匯款過去算有成功和解嗎?是否一定需要簽署和解書?
附上簡訊溝通的照片:
https://i.imgur.com/O4zVynv.jpg
https://i.imgur.com/iKYhv7s.jpg
https://i.imgur.com/v57HxtG.jpg
https://i.imgur.com/kPbYgqs.jpg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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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mozzo : 再好好跟他講和道歉 說見面簽保障你我權益04/11 02:29
好..ˊˋ
※ 編輯: biemelo157 (117.19.242.58), 04/11/2018 03:20:37
2F:推 taoist9999 : 一手交現金,一手簽和解書。04/11 11:37
3F:→ taoist9999 : 可在警察局或調解委員會那邊和解。 04/11 11:38
4F:推 taoist9999 : 剛看一下,對方並沒有受傷,由於刑法並無處罰過失04/11 11:41
5F:→ taoist9999 : 毀損器物行為之規定,你應該沒有刑事責任。04/11 11:41
6F:推 CoffeeTea : 拉倒等他告阿 民事怕啥 24年車令人好奇會打幾折 04/11 13:15
7F:推 nowash : 你受傷欸,告過失傷害啊,不要怕他04/11 22:33
8F:→ sln5112 : 原po的刑事告訴期都過了而且又有驗傷04/11 23:34
9F:→ sln5112 : 沒有驗傷 再說對方只能打民事 而且都已經24年車 他04/11 23:35
10F:→ sln5112 : 以為上法院能拿多少04/11 23:35
11F:→ sln5112 : 不要怕 對方才是不要就拉倒 如果我是對方 早就接受04/11 23:38
12F:→ sln5112 : 你的條件了04/11 23:38
13F:→ sln5112 : 啊....原po是不是發生日期的年份打錯?04/11 23:40
對...剛剛猜看到拍謝
※ 編輯: biemelo157 (115.82.240.19), 04/12/2018 04:06:43
14F:推 TurtleBB : 24年車還真敢講,加上工錢我猜一千。 04/12 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