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ga13 (Oga)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勞資]
時間Thu Mar 15 18:24:04 2018
事實經過:近日想提離職做到月底,但聽說老闆常出爾反爾,所以想在提離職時私下錄音
。
1.教育訓練兩天僅供餐無給薪,但當時我並沒有打卡。
問題:
1.請問私下的錄音可當證據嗎?是否有觸犯法律
2.因為公司薪水是付現金的,我可以請求老闆在我最後上班日發給我嗎?因為不同縣市實
在不想多跑一趟。
3.關於教育訓練未給薪,我沒打卡還可以怎麼舉證呢?
4.月薪制的計算是否是薪水/30天,然後再乘以上班日(例假跟休假)是否可以算在內?
5.如果提完離職,還沒到月底老闆就提前叫我離職,是否可跟老闆要資譴費?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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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oga13 (111.83.169.255), 03/15/2018 18:24:27
1F:→ hiimjack : 1.可/沒有 2.你可以提 他也可以不給 3.雇主理論上要 03/15 18:57
2F:→ hiimjack : 有出勤紀錄 沒有會被罰錢 4.看不懂 5.你是自願離職 03/15 18:57
3F:→ hiimjack : 他可以補足到月底的錢叫你提早走 沒有資遣費 03/15 18:57
4F:推 wwfman : 4.月薪制就是因為包含例休所以計算單日薪水時/30天 03/15 19:02
5F:→ hiimjack : 看不懂的點是例假日要算在什麼裡面 = = 03/15 19:09
6F:→ wwfman : 是不是想要表達假設講好月薪3萬,本月出勤22日 03/15 19:15
7F:→ wwfman : 所以實領2萬2,這樣算法當然不對,一樣要領3萬 03/15 19:16
8F:→ wwfman : 還是說想表達出勤+例休合計31日所以乘31 03/15 19:35
9F:→ wwfman : 原則還是算30,例外是老闆多給你當然可以 03/15 19:35
10F:→ oga13 : 感謝樓上板友們的回應,第四個問題是想問假設我只 03/15 19:46
11F:→ oga13 : 做到20號,薪水應該要怎麼算,是只算我有出勤的天 03/15 19:46
12F:→ oga13 : 數嗎?還是例假.休假也要算進去 03/15 19:46
13F:→ oga13 : 所以如果雇主提前叫我走(假設3/20),也是要發給我 03/15 19:49
14F:→ oga13 : 做到月底(3/31)的錢,這樣理解對嗎?還是他只要付 03/15 19:49
15F:→ oga13 : 到3/20為止的薪水呢? 03/15 19:49
16F:推 wwfman : 如果用20號計算就是X20不論例休出勤為何 03/15 19:57
17F:→ wwfman : 如果約定時雙方同意到3/31,期間雇主反悔要你3/20走 03/15 19:58
18F:→ wwfman : 一樣要給到3/31包括勞健保 03/15 19:59
19F:→ oga13 : 了解了,謝謝w大!!! 03/15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