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inhsu (一拼)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判決書確定後的履行相關問題
時間Sun Mar 11 12:16:56 2018
請問各位先進:
狀況:
家事判決定讞,某透天某樓層為6位兄弟姐妹共同繼承共有,經判決確定給某A,但必須以
一定的價金給付給其他5位兄弟姐妹,如果尚未以價金向其他被繼承人購買的前提下,是
否可以依判決書效力至地政事務所先移轉所有權?還是一定要先匯款給其他被繼承人後才
能向地政事務所移轉所有權?(不動產部分)
另遺產中的「動產」部分,本案遺產存款分存在4個不同帳戶,亦經判決確定每一兄弟姐
妹各分得一定金額,可否依據判決書效力,各自至各個銀行領取分得的部分,又,怎麼去
知道每一個帳戶應領多少,(初步想法是想說:某A分得的金額,佔總金額的比例,就是
分別至各該4個銀行領取的比例。如:某A分得總額1/3,那麼我到a、b、c、d就是各領每
個銀行存款數的1/3)
以上,還請各位先進大大不吝指教,謝謝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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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liandchou : 不動產看主文;動產建議繼承人談好簽約即可,不然就 03/14 12:46
2F:→ liandchou : 聲請強執 03/14 1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