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ymondhsu (小姐妳好 我叫金城武度i)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詐欺被告(非證人)
時間Mon Jan 22 18:21:21 2018
事實經過:我女友最近收到桃園地檢署的刑事傳票,
案號是萬股他字號,備註是交查字號,要他出庭(跟ㄧ個他完全不認識的人ㄧ起被列為被
告),我女友自認平常沒有做對不起別人的事情,平時也沒跟人結怨。因為他是個很愛在
網路購物的人,懷疑是不是被人盜個資,然後那個人收錢不出貨害他被告,但也這只是單
方面的猜測。今天在上班時間時打去問書記官怎麼會這樣,書記官說了是誰告他,但我女
友完全不認識這個人,現在整個很手足無措也很害怕。
問題:
1.請問第一次出庭需要帶律師嗎,但上網查了下若請律師出庭花費要6~10萬,也是筆不
小開銷,請問該花這筆錢嗎?
2.請問真的是像他想的被盜帳號這麼簡單嗎,因為我之前有聽說有人會故意告人,然後談
和解費,請問我女友是遇到這種事嗎?
3.有沒有辦法在出庭前先探聽到到底發生了什麼事,今天打去時檢查官不在,是書記官跟
他講是誰告他的,但問他是什事時,書記官說資料空白,我女友等於是完全搞不清楚狀況
為何被告。
4.請問如果被告,為何是去地檢署阿,我以為是要先去警察局做筆錄之類,為何直接就地
檢署見,那這樣告他的那個人也會出現嗎?他能不能先了解到底是發生什麼事,免得去了
ㄧ問三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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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justicesword: 去了就知道,你什麼資訊都沒有,在這問也沒用 01/22 18:40
2F:→ hidog : 有可能告錯阿...去了就知道了 01/22 19:13
3F:推 avialin : 暫時不用先請律師啦! 01/23 10:04
4F:→ yuusnow : 雖然是去了才知道,但交查案號應該是交通問題的說 01/23 12:13
5F:推 km0220 : 告贏可以訴請對方付錢,輸了就自掏腰包 01/23 19:20
6F:推 crc2121 : 騙個資,進偵查庭就知道妳的身份證字號、居住地和姓 01/23 19:34
7F:→ crc2121 : 名。 01/23 19:34
8F:→ a92194 : 回樓上,騙這個幹嘛,而且不是可以填單子不顯示嗎 01/23 21:32
9F:推 hidog : 為了個資跑法院風險很高吧 不小心還真的有誣告問題 01/23 2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