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lowonder (wonder)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行車糾紛
時間Sat Jan 20 20:01:33 2018
事實經過:
今天晚上我騎機車直行並準備至右邊的待轉區時,
右邊有幾輛腳踏車,
我早早就注意到所以並沒有離她很近,
但當我切過去待轉區時,
右邊那輛腳踏車摔倒,一個妹妹摔倒
其膝蓋褲子破洞,看起來應該沒受傷
但我自認車身並未擦撞對方,
只能推斷對方自摔或是對方自己ㄎㄟˊ到我的擋泥板,
但當下我思緒混亂,
所以事後非常擔心會不會是自己的擋泥板去ㄎㄟ到對方。
其隨行的父親前來與我理論,
總而言之,雙方未報警也未留聯絡方式
而我因為心裡不安隨即至警局備案
警員則說我認為未擦撞
因此不構成車禍
只能記錄為行車糾紛
問題:
我已備案,那如果對方事後提告,
能用什麼理由提告,有提告的可能嗎?
事發路口也未有監視器
我詢問警員我是否會有肇事逃逸責任
警員則說 我認為未擦撞
何來肇事逃逸責任?
且我等到對方離開現場才離開的
但第一次發生這種事
心裡很擔憂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9.9.32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PttLifeLaw/M.1516449696.A.133.html
※ 編輯: halowonder (39.9.9.32), 01/20/2018 20:02:00
※ 編輯: halowonder (39.9.9.32), 01/20/2018 20:02:39
1F:→ justicesword: 沒有擦撞不代表不是肇事者01/20 21:47
2F:→ justicesword: 不過你沒有逃逸行為01/20 21:48
謝謝j大回應,那我現在該怎麼做才好呢?
※ 編輯: halowonder (39.9.9.32), 01/20/2018 23:08:22
3F:→ justicesword: 也不能怎樣,就繼續過生活01/21 08:15
4F:→ justicesword: 畢竟你也沒行車記錄器,不然你去看看附近有沒有路口01/21 08:15
5F:→ justicesword: 監視器01/21 08:15
6F:→ justicesword: 說錯,有沒有店家或住家外面有監視器的01/21 08:16
7F:→ justicesword: 肇事逃逸罪是沒有,不過過失傷害罪很難說,這部分就01/21 08:17
8F:→ justicesword: 等六個月以後沒事就沒事。01/21 08:17
9F:→ justicesword: 建議機車也還是去裝個行車記錄器,現在社會你不撞人01/21 08:20
10F:→ justicesword: ,人家也會撞你,便宜的也沒多少錢,卻可以在發生01/21 08:20
11F:→ justicesword: 事故時減少非常非常多的麻煩和金錢。01/21 08:20
12F:→ justicesword: 不過說真的,下次這種情況無論自己是不是有責任,01/21 08:24
13F:→ justicesword: 直接在車禍現場報警01/21 08:24
14F:→ dc47dc : 待轉區害人不淺 01/21 10:04
15F:→ justicesword: 待轉區這種玩意要在道路規劃之初就要放進去,道路規01/21 10:45
16F:→ justicesword: 劃好以後才來劃設跟本害人01/21 10:45
謝謝j大,經過此事我也打算裝行車記錄器了!剛剛過去看了一下,巷口旁邊的店家前方
有裝監視器,但我不確定那角度是否有拍到昨日的案發地點...
※ 編輯: halowonder (27.52.171.163), 01/21/2018 17: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