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evenAn (Steven An)
看板PttLifeLaw
標題Fw: [請益] 除了錢、彩券跟錢包本身,其餘拾獲,怎解
時間Wed Jan 3 13:30:00 2018
※ [本文轉錄自 LAW 看板 #1QIpYl5n ]
作者: StevenAn (Steven An) 看板: LAW
標題: [請益] 除了錢、彩券跟錢包本身,其餘拾獲,怎解
時間: Tue Jan 2 15:45:48 2018
我昨天在A地點遺失了錢包,大約半小時後發現立刻到派出所報案,避免證件被濫用,
結果今天早上接到一通陌生電話,對方(甲先生)說有撿到我的證件,叫我去離A地點
不遠的B處找他拿。
找到甲先生時,他拿著一袋夾鍊袋問我說這是我掉的嗎?
我打開裡頭看,除了鈔票(7100),硬幣20元、昨晚買的彩券,以及錢包本體(精品包)
不見外,其他證件、禮券、信用卡幾乎都沒少。
甲先生還一臉疑惑看著我,這包是我的東西嗎? 我說裡頭東西是我的,但還少了一些東西
,甲先生急忙回答,他在B地點撿到時就這樣。
我沒有懷疑甲先生的意思,因為他敢用手機撥給我,當面將東西交給我,我想甲先生
不是小賊。
令人感到不解的是,小賊實在好心拿個夾鍊袋把我的東西裝起來丟到B處,只拿走值錢
的東西,但是我那些在他眼中不值錢的東西也不少,也不好挖,他幹嘛這樣...
,但他既然要好心,幹嘛又冒著風險觸犯侵佔遺失物規定,拿去警局,我依法應給他
2千多元當作報酬,也不算是小錢了...
今天整天都在想我是不是應該去警察局報案,依刑法337條,請警察調監視器
看出没在B地點的嫌疑人,但該如何保護甲先生不受到影響,畢竟他是好心打電話給我
,不想因為他的善心,結果還得跑警局一趟。
想聽聽各位大大的見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16.176.119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514879151.A.171.html
1F:推 higger: 如果是被扒走,下場是證件什麼的被丟在草叢處,但如果是 01/02 17:58
2F:→ higger: 撿走,的確可能把值錢物取走,其它希望還你 01/02 17:58
3F:推 higger: 對他這種自覺不是壞人的人心理多少有點安慰,一般能拿回 01/02 18:01
4F:→ higger: 証件也偷笑了 01/02 18:01
5F:推 higger: 至於他為何不要2千多,因為他想要全部,甲先生絕不是第一 01/02 18:02
6F:→ higger: 個撿到的人 01/02 18:02
7F:推 higger: 所以如果調的到影片就調 01/02 18:04
8F:推 adamas0422: 說真的,我覺得就是甲== 01/02 21:54
9F:→ maniaque: 沒看過這麼好心的壞人,就醬...... 01/02 22:53
10F:→ maniaque: 就算他真的就是那個人,那他"大可"棄置不理 01/02 22:54
11F:→ maniaque: 若您從這方面去思考,您自然就有答案了 01/02 22:54
12F:→ maniaque: 你去找A地點的監視器,那是你該做的事情,不需過度想像 01/02 22:55
13F:→ maniaque: 若今天真讓你看到A處影像,撿走的那個人,跟還你的很像 01/02 22:55
14F:→ maniaque: 那再另外做處置 01/02 22:55
15F:→ sunny1225: 甲先生為什麼有你的電話? 01/02 23:29
16F:推 KKyosuke: 其實夾鏈袋說不定是甲自己準備的,他可能只撿到一堆卡 01/03 00:35
17F:→ KKyosuke: 片 01/03 00:35
18F:→ KKyosuke: 小偷把錢包跟值錢的拿走,其他東西亂扔,這比較合理 01/03 00:36
19F:→ Suchang: 證件如果有包含身分證和可申辦門號的第二證件,那身分證 01/03 01:42
20F:→ Suchang: 最好去申請補發新證,遺失期間可能已經被偷辦門號,也可 01/03 01:43
21F:→ Suchang: 能把你的證件影印好幾份,我最近在網路門市辦門號,才發 01/03 01:45
22F:→ Suchang: 現網路門市辦門號很容易,貨運來收影本也很隨便,沒再確 01/03 01:48
23F:→ Suchang: 認和正本有沒有符合,也沒認真看簽收人和證件是否同一人 01/03 01:49
感謝各位的回覆
甲先生(運動阿伯)他得知我是掉錢包後,他有反應過來立刻說,他撿到時就這麼一袋。
所以他剛開始很納悶我怎麼會用夾鍊袋包這些東西。
A地點是樹下路邊停車格,要調監視器有困難,我也在原地觀察一陣子,的確沒有監視器
但B地點就是一個運動公園,可能有監視器。
因為我錢包裡頭有一張維修提貨單的存根聯,是整個錢包內容物中唯一有電話的,
因此阿伯沒跑警局是直接打電話給我。
遺失後到發現並報案已過約45~60分鐘,不曉得報案後再被盜用證件是不是有免責?
※ 編輯: StevenAn (61.216.178.95), 01/03/2018 13:28:59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StevenAn (61.216.178.95), 01/03/2018 13:30:00
24F:推 briareus : 如果阿伯撿到時裡面就沒錢,他怎麼會知道送警局可以 01/07 10:55
25F:→ briareus : 得到7千元 01/07 10:55
26F:→ briareus : 的報酬2千多呢 01/07 10:56
27F:→ StevenAn : 阿伯撿到時,夾鍊袋裡頭沒有金錢,所以他打電話給我 01/10 10:35
28F:→ StevenAn : 叫我去他身處地方找他取回 01/10 10:35
29F:推 my429 : 因為這樣做,一般人遇到這種事你還得寶紅包給他,他 02/20 23:52
30F:→ my429 : 可以賺得更多。不過我希望你不要想那麼多,事情搞大 02/20 23:52
31F:→ my429 : 以後,變成皮包遺失就沒有找回的希望。會更嘔!!! 02/20 23:52
32F:→ my429 : 皮夾遺失從沒找回來過。。。。 02/20 2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