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3010012 (↗*笨笨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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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繼承] 房屋繼承問題
時間Tue Nov 14 21:47:19 2017
事實經過:
家庭組成為外公、外婆,外婆生了兩個小孩,一個是我媽,一個是我阿姨,加上我
一共五個人。近來由於外公年事已高,打算將名下的遺產做分配(現只有一棟不動產),
於是外公立了一份遺囑,遺囑內容寫道:外公過世之後,欲將房子依以下順位繼承↓
1.外婆
2.我媽
3.我
沒有阿姨的部分是因為外公覺得阿姨太不上進,快五十歲還窩在家裡當啃老族,不但沒工
作還負債累累,若是將房屋留給她,那外公辛辛苦苦打拼下來的這棟房子肯定保不住,所
以才預立遺囑,希望不要讓她有任何繼承的權利。
問題:
1.外公的遺囑內容如此分配,是否有效?(阿姨將對房子無任何繼承權)
2.若是有效,那房屋理所當然會到外婆"一人"名下,對嗎?
3.外婆走了之後,阿姨是否一樣有繼承權?(我媽跟我阿姨平分)
我是抱持著懷疑的態度,因為房屋不像現金一樣很容易分,若是外公的遺囑有效,房屋由
外婆繼承,那外婆走了之後,不就又要變成我媽跟我阿姨平分了嗎?
外公一直很堅持,表示他問過律師的結果就是,就算外婆走了(此時外公已過世),房屋一
樣由我媽"一人"繼承,這樣的結論是對的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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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gibaman5566 : 繼承發生時,外婆主張剩餘財產分配先拿房子1/2 11/14 22:59
2F:→ gibaman5566 : 剩下1/2由外婆+兩位子女均分,所以阿姨必拿1/6 11/14 23:00
3F:→ gibaman5566 : 立遺囑給外婆則不可侵犯子女的特留分 11/14 23:03
4F:→ gibaman5566 : 阿姨必拿1/12 (財產分配後1/2的1/3的1/2) 11/14 23:05
5F:推 tom222 : 生前贈與不就好 11/15 02:14
6F:推 taoist9999 : 依民法第1225條要旨,遺囑若違反特留分之規定,特留 11/15 09:49
7F:→ taoist9999 : 分受侵害之繼承人可行使扣減權。 11/15 09:49
8F:推 taoist9999 : 本件阿姨可主張其應繼分之二分之一為其特留分,民法 11/15 09:52
9F:→ taoist9999 : 第1223條要旨參查。 11/15 09:52
10F:推 taoist9999 : 依民法第1144、1141條規定,阿姨之應繼分為三分之一 11/15 09:54
11F:→ taoist9999 : 。 11/15 09:54
12F:→ taoist9999 : 因此阿姨特留分為阿公遺產的六分之一。 11/15 09:55
13F:→ taoist9999 : 要最穩的話,生前多花一點稅金直接贈與給你媽。 11/15 09:56
14F:推 Loom : 1無效 3當然 11/15 14:07
15F:→ sindyevil : 外公和外婆過世的時候會各有一次繼承事件發生 11/15 15:13
16F:→ sindyevil : 就算外公外婆預立遺囑,阿姨還是有特留分可以繼承 11/15 15:14
17F:→ sindyevil : 因為外公外婆年紀大 應該是建議生前就先處理 11/15 15:15
18F:→ sindyevil : 如果外公外婆目前健康不佳 那還是花點錢找人研究 11/15 15:15
19F:推 taoist9999 : 依民法第1187條、1125條及最高法院民事判例58年台 11/15 16:33
20F:→ taoist9999 : 上字第1279號意旨,遺囑人之遺囑,雖不得違反特留 11/15 16:33
21F:→ taoist9999 : 分規定,惟其違反,並非當然無效,僅生「特留分扣 11/15 16:33
22F:→ taoist9999 : 減權利人得對扣減義務人行使扣減權」之情事。 11/15 16:33
23F:→ taoist9999 : 1.有效,但阿姨得行使扣減權。 11/15 16:33
24F:→ taoist9999 : 2.未必,看阿姨要不要行使扣減權。 11/15 16:33
25F:→ taoist9999 : 3.原則上是有的,除非依民法第1145條規定而喪失繼 11/15 16:33
26F:→ taoist9999 : 承權。 11/15 16:33
27F:推 taoist9999 : 或是拋棄繼承。 11/15 19:24
28F:推 a9301040 : 人還沒過世,請找律師寫然後公證遺囑,這個漏洞一 11/16 10:29
29F:→ a9301040 : 堆 11/16 10:29
30F:推 yufat : 生前處分掉啦搞這些 11/17 0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