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usufu5566 ()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離職後,公司粉絲團照片處理
時間Fri Nov 10 14:53:16 2017
請問
我已經離職
但公司作為宣傳的粉絲團內
還有未經本人同意拍攝上傳分享的工作照片
上傳日期為我離職前
離職後經過多次反應
公司還是未將照片取下進行放著
請問該如何處理
謝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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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hidog : 提告民事侵權 11/10 15:03
2F:推 mozzo : 那些照片是你拍的還是你是被拍的人? 11/10 18:07
3F:→ pusufu5566 : 我是被拍的,拍攝也未事先告知 11/10 19:23
4F:→ totomomo4123: 想問您要求拿下的點在哪?? 11/11 17:28
5F:→ pusufu5566 : 本人不愛拍照,又被莫須有理由開除,何必留下在這工 11/12 08:08
6F:→ pusufu5566 : 作過的足跡 11/12 08:08
7F:推 MELOEX : 法院不處理你心情方面的問題 所以你要求拿下的點在 11/12 15:20
8F:→ MELOEX : 哪? 11/12 15:20
9F:→ pusufu5566 : 我不是代言人,更何況如果是,沒有支付廣告費用給我 11/12 15:50
10F:推 a9301040 : 寄存證信函請對方撤下 11/12 17:16
11F:推 alog : 民事方面的侵權就以肖像權的問題要看照片的拍攝構想 11/12 18:53
12F:→ alog : 為何 11/12 18:53
13F:推 alog : 比如 公司為你拍的個人獨照 與 公司日常拍攝工作狀 11/12 18:55
14F:→ alog : 況在數人內你剛好入鏡 11/12 18:55
15F:推 alog : 這兩者的侵權行為認定就會不一樣 11/12 18:56
16F:推 alog : 若你的狀況屬於後者我有預感很難得到滿意的結果 11/12 18:58
17F:推 alog : 也僅能勸原PO看開一點,努力到新公司過的爽一點比 11/12 19:17
18F:→ alog : 較實際 11/12 19:17
19F:→ pusufu5566 : 是個人獨照 11/13 02:59
20F:推 totomomo4123: 您先找找看進公司前所簽屬的同意書吧 11/13 23:27
21F:→ totomomo4123: 看看上面的條文 有些會註明特別事項 11/13 23:28
22F:→ totomomo4123: 例如你在公司所製作、研發..有形、無形都歸公司所有 11/13 23:29
23F:→ totomomo4123: 還有疑問 您不愛拍照 為何會拍一張獨照 11/13 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