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tann (石小球)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公司行政業務疏失導致我的財物損失
時間Thu Oct 5 16:01:58 2017
事實經過:
在今年2017/5/8請公司幫我底下眷保辦理停保,因家人要出國將近一年後才會回來。
但2017/9/28左右收到健保署寄來的健保未繳納通知書(非繳款書)。
於是致電健保署詢問目前家人的健保狀態,得知是轉出且停保一定要當初加保單位辦理。
接著打電話給人資一周後,告知是當初人資單位的疏失,將停保誤辦成轉出。
然後人資單位是說已經致電健保署,但健保署表示無法追溯停保時間,
就算是公司疏失也一樣,所以停保只能於今日2017/10/5開始生效,
而且如果六個月內回國的話就還是要補繳。
但家人基本上再五個月之後就會回來,我也跟人資拿到當初申請確實填寫的是停保單,
但沒有任何公司章證明送出時間。
導致我之後可能要補繳將近11個月的保費,近一萬元。
人資雖然事後有表示,如果最後家人回國要補繳的話,可以跟公司申請賠償,
但因為沒有任何書面文件證明,我怕過了五個月後,對方改口說沒這回事...
問題:
請問健保這個部分我只能默默吸收還是有其他申訴管道?
另外,如果最後我還是得補繳,那我是否可以透過訴訟的方式跟該位人資(或公司)求償?
不是很明白這個案例成功的機率有多少QQ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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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log: 1) 可以向公司的主管詢問 2) 請求賠償對象是公司,不是人資 10/05 18:01
2F:→ alog: ,他的疏失由公司根據事實追究責任 10/05 18:01
3F:→ alog: 你 > 公司,公司 > 有確定疏失事實在員工上的人資 10/05 18:02
4F:→ catann: 謝謝A大回覆~所以最後如果主管擺爛的話,我的確是可以透過 10/05 21:48
5F:→ catann: 訴訟求償囉~? 10/05 21:48
6F:→ depravity: 可,只要你有時間等等(交給法院以外的成本不能求償) 10/08 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