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opala (哆啦 達)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判決已確立 對方也簽字了 卻拖著不賠付
時間Mon Oct 2 23:31:24 2017
內容為代po朋友轉述的部分,
若有用詞失準導致閱讀困難的部分請告知
我會再與朋友確認、釐清並修改文章。
有【】標示的部分,
為 我還不確定 與 jaannddyy大提醒語意不明確 的地方。
以下是朋友遇到的瞎事,
請求各位賢能大德、大神幫助予以解惑!
這事的時間流程如下:
朋友給對方載,然後發生車禍(四年前)
後續走法律程序。
去年年底法院判定對方過失傷害,
民事部分要賠償我朋友10萬元(今年年底前),並且對方已簽字。
【我再跟我朋友確認到底簽的是什麼...】
之後對方以慰問金的名義,給了我朋友1萬2
然後就擺爛各種閃躲飄...
朋友爸爸於今年5月與對方談判【和解?】,
對方要求民事賠償部分降低金額為5萬
【尚不知道是否有達成口頭或書面協議?對方有無保證人?】
事後對方依舊擺爛沒動作。
朋友於今年9月再次提告【民事庭 or 對方上訴?】,
對方更進一步要求民事部分降低金額為2萬!
兩方毫無共識,朋友決定繼續採法律途徑。
(對方主張並非刻意閃避賠償,是後來又出車禍所以無力賠付)
且,對方友人於個人FB張貼「部分內容與現實不符」的文章,
雖不清楚是否對方告訴其友人時便隱匿了部份事實,抑或是刻意造假?
其心可議...
【試圖斷章取義、刻意製造輿論?/僅是朋友圈內取暖?】
後續朋友拿調解筆錄至國稅局查對方所得,
結果對方所得僅96塊;且並無存款,故無法強制執行。
(但對方FB頁面上,不斷有改車、出遊等動態更新)
【已脫產?】
想請教的部份:
1.此債權是否有時限會自然消滅?
若有,其追償期為多久?
2.因對方無存款與收入可供強制執行...
若和解當下有書面連帶保證人簽字,
是否能將其賠償責任轉嫁於連帶保證人?
若無,是否可以主張要求將其賠償責任
轉嫁於對方親屬或負共同賠償責任?
3.承上,若對方真的無法以金錢賠償,
是否得以聲請【接收財產】的方式來賠償?
如果可以,該怎麼做?
4.倘若朋友爸爸於今年5月,真的與對方立下了什麼協議...
現在是否能以對方僅為拖延時間並無賠償誠意為由,
主張廢除其協議,按照原先民事判決內容的10萬來做賠付呢?
5.關於對方及其友人FB的動態,
民事上能否做為對方惡意拖延、閃避賠償責任的有力論證?
更甚者,是否能成為提告對方刑法「損害債權罪」的依據?
6.關於後續,姑且不論要付出的實際與時間成本...
若要要繼續走法律途徑,
除了民事、蒐證看對方是有脫產嫌疑提告刑法「損害債權罪」外,
是否還有什麼可行方向呢?
有勞各位賢能大德、大神了,
感激不盡<(_ 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183.65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PttLifeLaw/M.1506958287.A.7C4.html
※ 編輯: paopala (101.13.183.65), 10/02/2017 23:39:46
1F:→ jaannddyy: 1.過失傷害怎麼會判決要賠償?2.判決確定的東西你不能 10/03 00:01
2F:→ jaannddyy: 再次起訴,只能上訴 10/03 00:01
3F:→ jaannddyy: 你是不是沒搞清楚和解,民事判決 刑事判決之間的關係和 10/03 00:02
4F:→ jaannddyy: 定義? 10/03 00:02
5F:→ jaannddyy: 全部攪和在一起,真的讓人看不懂 10/03 00:03
j大 確實我不是法律人 定義上並不是那麼清楚,
文章內容僅是轉述朋友告知的資訊...
請問您覺得有哪些部分是需要修改內文 釐清的呢?
我找我朋友好好確認細節後來改改。
麻煩了,真的需要幫忙...
6F:推 jaannddyy: 簽字那個應該是和解而不是判決,而且還不是現給,也沒 10/03 01:17
7F:→ jaannddyy: 誠意,這麼少的金額就算不全給也該給個五萬吧 10/03 01:17
8F:推 jaannddyy: 總之你當初已經錯過了以刑逼給錢的機會了,現在就是全 10/03 01:19
9F:→ jaannddyy: 然以民事討那10萬,值不值得,端看你自己。你剩下的問 10/03 01:19
10F:→ jaannddyy: 題都不是問題,他不會構成刑事,取暖與主題無關 10/03 01:19
好的 我會去確認這個部份。
另外關於您提到以刑逼錢的部分,
是否有提告損害債權罪的可能呢?
((如果我朋友能夠舉證的話
11F:推 jaannddyy: 不是法律人也該搞懂基本名詞,不然如何討論,你講A我 10/03 01:23
12F:→ jaannddyy: 怎知你講的是B還是C? 就跟你不知道加跟減是哪個符號還 10/03 01:23
13F:→ jaannddyy: 要討論數學… 10/03 01:23
不好意思 受教了<(_ _)>
※ 編輯: paopala (1.171.92.64), 10/03/2017 04:45:28
14F:推 jaannddyy: 他老早就脫產了,不會有損害債權罪 10/03 08:45
15F:→ paopala: 請教j大 所以損害債權的認定僅與脫產的時點在強制執行的 10/03 09:36
16F:→ paopala: 前後有關?也就是說,肇事後到執行前這段時間脫產是並不 10/03 09:36
17F:→ paopala: 構成犯罪要件的?這樣這不是個漏洞嘛…囧 10/03 09:36
18F:→ wallachia: 拿到錢才和解啊...... 10/03 10:13
19F:推 poeoe: 當然沒有損害債權罪 10/03 12:06
20F:推 poeoe: 如果擔心脫產 明明有假扣押這種保全程序可以用 10/03 12:15
21F:推 jaannddyy: 這是漏洞嗎?你要只要強制執行不到都規列於罪嗎? 10/03 18:20
22F:→ jaannddyy: 要保障這種的 早就給你刑事和解機會了… 10/03 18:21
23F:推 jaannddyy: 只為了幾萬就要脫產的,還會有卡奴存在嗎 10/03 18:23
24F:→ sindyevil: 如果一開始覺得勝券在握對方有可能脫產就該先保全程序 10/03 19:47
25F:→ nyaruka: 你是提告過失傷害,檢方起訴後你再提刑附民求償 10/03 22:09
26F:→ nyaruka: 刑附民這邊你當庭跟被告達成和解 簽和解筆錄 刑附民END 10/03 22:10
27F:→ nyaruka: 拿和解筆錄去聲請強制執行 沒財產就拿債權憑證當壁紙 10/03 22:12
28F:→ nyaruka: 後續你爸私下去跟對方簽的那些沒什麼益處 10/03 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