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reamerSun (都利姆桑)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ptt上被問候家人
時間Mon Oct 2 20:15:57 2017
事實經過:
小弟在某板某篇文裡留言,闡述我個人覺得該比賽是表演性質,因此球員演得很認真,
有鄉民在下面回覆"演你媽",私信請他解釋,他不認為是不堪字眼,而我憑個人感覺
下結論,所以回覆"演你__"是剛好而已。
問題:
請教各位法律板的前輩們,這種口無遮攔有算是妨礙名譽嗎?
以他的邏輯,若不同意別人意見就可以隨口問候別人家人?
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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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41.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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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taoist9999: 如果對方成立公然侮辱罪或加重誹謗罪的話,你罵回去也 10/02 20:20
2F:→ taoist9999: 一樣會成立的。 10/02 20:20
3F:→ DreamerSun: 我沒有罵回去,所以我想請教妨礙名譽成立嗎 10/02 20:25
4F:→ DreamerSun: 我有google發現甚至連五字經都有不成立的案例 10/02 20:25
5F:→ DreamerSun: 所以我想他的不堪字眼也不一定會成立,但我想喝止歪風 10/02 20:25
6F:→ taoist9999: 你可以提告看看,但能不能找到人又是另一回事。 10/02 20:27
7F:→ taoist9999: 基本上,這種事在網路上是很常見的。 10/02 20:28
8F:→ taoist9999: 什麼都看不順眼的話,會自己先鬱卒到吐血身亡。 10/02 20:29
9F:→ taoist9999: 都還有人主張這類罪名應該除罪化。 10/02 20:29
10F:→ taoist9999: 刑事方面,頂多判拘役而且得易科罰金。 10/02 20:30
11F:→ taoist9999: 就幾萬塊了事。 10/02 20:31
12F:→ taoist9999: 民事方面,通常除非雙方是名人,否則名譽權受侵害之慰 10/02 20:32
13F:→ taoist9999: 撫金金額不會太高的。 10/02 20:33
14F:→ taoist9999: 周玉寇對郭台銘案件也不過就200萬而已。 10/02 20:33
15F:→ taoist9999: 兩個沒有名氣的人也不過就幾萬塊。 10/02 20:34
16F:→ taoist9999: 最重要的是會不會成立都還是個問題咧。 10/02 20:34
17F:→ DreamerSun: 謝謝tao大的回覆,會不會成立或被當成濫訴也是我在 10/02 20:39
18F:→ DreamerSun: 考慮的部分,人是一定找的到,因為該人在二手板賣過東 10/02 20:39
19F:→ DreamerSun: 西 10/02 20:40
20F:推 hidog: 成立機率不高... 10/02 21:23
21F:→ DreamerSun: 謝謝hi大 10/02 21:34
22F:→ taoist9999: 除非原PO用真實姓名發表文章,否則實務上有些會認為你 10/02 21:54
23F:→ taoist9999: 在實際世界上的人格、聲譽及社會評價並未受到減損,所 10/02 21:55
24F:→ taoist9999: 以有可能不會成立。 10/02 21:55
25F:→ taoist9999: 但是如果像是4X貓那種網紅,因為許多人知道他的真實姓 10/02 21:56
26F:→ taoist9999: 名及長相,他在網路上被公然侮辱或加重誹謗的話,成立 10/02 21:57
27F:→ taoist9999: 機率就比較高了。 10/02 21:57
28F:→ taoist9999: 加上有些法官都認為「幹」是發語詞之類的,「演你媽」 10/02 21:59
29F:→ taoist9999: 也有可能被認為不具公然侮辱的詞語。 10/02 22:00
30F:→ DreamerSun: 謝謝T大建議 10/03 1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