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9640632 (雪貓)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報案之後…
時間Sun Jul 30 18:51:13 2017
事實經過:
因個人的疏忽導致最珍惜的icash卡遺失
也因為卡片綁定手機
最近幾天也發現有被盜刷的記錄
(還愈刷愈多= =)
昨天已請警方陪同調閱超商監視器
有拍到那個人使用我的卡片
甚至因為有使用到載具(存發票)
警方有很多可以查到那位的方法
(路邊監視器及使用載具的那個門號)
目前已提出告訴
裡面的錢用光沒關係因為卡片具有重要的意義
問題:
1. 因為我的卡片當初沒有記名
如果那位侵佔者在我遺失卡片的這段期間拿去記名
請問我應該怎麼證明那是我的卡片
或者是有什麼方法可以維護我的權利?
2. 當初遺失卡片時
並沒有解除與手機的綁定
也沒有致電愛金卡公司要求卡片停用
我害怕追蹤不到使用記錄
還想過那位侵佔者因無法使用卡片就把卡片丟掉
昨天警方跟我說明這整個程序可能會需要一個月
如果對方在這個月期間將卡片金額刷盡並將卡片丟棄
以最近他的消費記錄來判斷
裡面的餘額大概沒辦法撐過一個月
請問我可以怎麼求償已消失的卡片?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7.145.137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PttLifeLaw/M.1501411879.A.773.html
1F:→ justicesword: 卡片價值100元 07/30 19:19
2F:→ justicesword: 紀念價值0元 07/30 19:22
不好意思其實看了有點刺眼…
其實卡片500元
這張卡是一個很重要的朋友送我的生日禮物
對我來說紀念價值是無法用金錢衡量的
金錢什麼的並不重要,我只求卡片能回來
3F:推 a9301040: 你能做的也只有提告,反正超商監視器畫面非常清楚 07/30 19:35
※ 編輯: st9640632 (114.47.145.137), 07/30/2017 20:00:01
4F:→ justicesword: 對方如果把卡片丟棄找不回來了,你說那張卡片當初買 07/30 21:42
5F:→ justicesword: 500元,那就是賠償500元和裡面的錢,紀念價值無可計 07/30 21:42
6F:→ justicesword: 算0元。最多要要精神賠償,但我認為很難。法律本來 07/30 21:42
7F:→ justicesword: 就不是讓你順眼才制定的。 07/30 21:42
8F:→ justicesword: 你也只能提告等警方調查抓人,除非你有能力自行當柯 07/30 21:45
9F:→ justicesword: 南抓小偷,不然卡片找不回來就只能金錢賠償。 07/30 21:46
10F:→ justicesword: 對方應該是不會這麼傻的去記名啦 07/30 21:47
謝謝我了解了非常感謝您!!!!!
11F:推 a9301040: 竊盜看對方有沒有錢,有錢的人還是會想換緩起訴緩刑,大 07/30 22:20
12F:→ a9301040: 概開個三萬五萬都可,至於對方是流浪漢或無業,就看開點 07/30 22:20
對方有車 大概是成年的人
※ 編輯: st9640632 (114.47.145.137), 07/30/2017 22:34:20
13F:→ depravity: 在我國財損沒有精神賠償 = = 08/01 08:49
14F:推 a9301040: 是,所以看看對方要不要和解換緩起訴緩刑,通常可以拿三 08/01 09:46
15F:→ a9301040: 五萬回來XD 08/01 09:47
16F:→ a9301040: 可以買很多珍藏版了,看開點,怕對方沒錢而已 08/01 0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