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500197 (Mark誌)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雙方互告過失傷害
時間Thu Jun 8 11:36:11 2017
一、車禍發生日期:
105/10/18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雙方皆有,皆送醫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當下失去意識,應有他人報警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皆僅有強制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雙方皆機車
我方直行,對方於右前側左轉
一線道
無號誌
六、問題:
目前雙方皆已提告過失傷害
我方有去聲請鑑定
鑑定結果為對方肇事主因
數日前前往法院帶去詢問室問一問後轉去調解
因調解有證據缺乏選擇改期再次調解
調解委員表示期間要我們達成共識
如無共識就不用來了
昨日對方以電話方式交流後談判破裂
是否真的就不用在去調解了?
那如果沒去會有影響嗎?
之後的程序會是如何?
另外想請問當時報案時有些文件被警察收去說作為提告證據,這部分如果想
查詢要如何查詢?
另對方提出其有部分
(約15萬元)強制險不予理賠之部分醫療費用要求我方賠償是否合理?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5.129.209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PttLifeLaw/M.1496892974.A.5D3.html
1F:推 MELOEX: 決定提水互潑就是無共識 無共識不用管調解了 06/08 15:17
2F:→ MELOEX: 調解不是必需 也沒有專業 證據留著法庭用就好 06/08 15:17
3F:→ MELOEX: 決定互告等法官判就好 不用想太多 06/08 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