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k5566 (洨王子)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車禍過失傷害告訴問題
時間Tue May 23 00:21:48 2017
一、車禍發生日期:20161227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髕骨骨折、開刀住院一個禮拜、住院期間須專人照顧(診斷證明)
我方:擦傷(沒有驗傷)、摩托車受損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未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有保險,對方已從保險受領15萬
五、事實經過:
我方騎機車時疏於注意前方有人,撞上走在馬路上的行人
對方骨折,我方擦車、摩托車損壞
初判表
對方:涉嫌不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
我方:涉嫌經行人穿越道不禮讓行人先行
鑑定意見
對方:穿越道路未注意往來車輛(同為肇事原因)
我方:未注意車前狀況(同為肇事原因)
對方其實沒有走在斑馬線上、且低頭未看路,我方未超速、未闖紅燈
六、問題:
對方當初希望至少100萬才能和解,
鑑定意見出來後開到公所調解,則主張除已受領的15萬保險金外,至少還要要40多萬,
我方原本原本預定再讓對方實拿10萬(對方應該也有責任、且已從保險領15萬),
對方不能接受,當場暴走,說要請律師搞死我們
所以目前打算互告過失傷害告(因為告訴期間已經快過了,有點怕對方故意要拖)
想請問的是:
1.當初自覺理虧,自己疏於注意撞到人,只打算快點賠錢和解,
所以我方受傷的部分並沒有去驗傷(約3*3左右)、摩托車損壞修理也沒有開單據
但是當天的警察有照相有把我方受傷的部分照相起來,
沒有驗傷單只靠警察照相的部分,這樣過失傷害告的成嗎?
2.事故時警察已有做筆錄也有給三聯單
日前有去警察表示和解、調節不成,希望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警察一直說你又沒去驗傷,要告等開庭再告也是可以(當下還是有做筆錄)
請問這樣是已經完成提出告訴的程序了嗎?
有點怕沒完成告訴程序,到時期間超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6.54.148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PttLifeLaw/M.1495470112.A.00A.html
※ 編輯: ok5566 (118.166.54.148), 05/23/2017 00:30:40
1F:→ yanginru: 1.當然不成立....沒驗傷單除非你明顯斷手斷腳.照片?呵呵 05/23 08:34
2F:→ yanginru: 你直接跟警察說你堅持要提告,沒驗傷單也是可以告,只是 05/23 08:35
3F:→ yanginru: 95%不起訴處分,但是如果你超過告訴期...那就是100%沒轍 05/23 08:35
4F:→ yanginru: 不管怎樣你看起來虧很慘...他專人照顧費用、工作損失... 05/23 08:36
5F:→ yanginru: 一堆有的沒的都可以請求賠償,就算有過失酌減...呵呵 05/23 08:37
6F:→ yanginru: 先想想過失傷害的易科罰金你就不少了...6個月=18萬 05/23 08:38
7F:→ ok5566: 不好意思 想請問怎樣才算完成告訴程序呢? 還是想試著主 05/23 09:49
8F:→ ok5566: 張看看 易科罰金部分 爬版上好像都抓2個月左右? 05/23 09:50
9F:→ yanginru: 骨折...又不和解....兩個月?呵呵.... 05/23 12:15
10F:→ yanginru: 就算真兩個月.....6萬...外加5年內沒有俗稱的良民證?OK? 05/23 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