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monkao (跌倒就地震)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時間Tue May 9 19:32:33 2017
事實經過:
我朋友在國貿公司工作,去年公司進口了一個貨櫃的產品A,依照正常申報品項稅額需要8
0%的稅率,那依照之前公司的慣例,公司請他用另外一個類似產品B做申報,稅額只需要4
0%,今年約3月時被海關察覺有異常,需要罰款60萬元,現在公司提起上訴,要爭議其實
這樣申報是合理的,減少罰款金額與爭取分期...
問題:
1.請問這樣我朋友因為她是該貨櫃的承辦人員,需要負擔刑事責任嗎?
2.還是需要負擔連帶賠償的責任呢?
3.目前公司說不會讓他賠錢,但他覺得害怕,想要離職,若是他真的離職,公司可以對他
採取什麼法律行為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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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monkao (114.38.227.195), 05/09/2017 19:33:30
1F:→ a9301040: 原則上不會牽扯到承辦人員 05/10 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