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anlwc (伊恩)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勞資] 想離職,不想付違約金
時間Thu Apr 20 23:23:03 2017
事實經過:
如題,雖然這樣的標題會讓人覺得我是個擺爛的員工!但我現在真的想直接表達我的感受
!
先貼我的工作合約給大家看
重點在第四項!
合約書
X事業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與立契約人Y(以下簡稱乙方)
同意訂立如下條款,遵守履行。
1、 乙方於2017年3月9日起至2019年 3月8日止,接受甲方企畫與攝影一職,
本公司薪資為32000,因乙方簽定本約,故三個月後月薪調整為35000元整,
自2017年6月10日起月薪調整為 35000元整。
乙方享有勞健保與6%勞退金以及管理辦法中之所有福利。
2、 乙方同意於任職上班期間所拍攝與企畫之影片、照片與故事,其著作財產權全部
讓與給甲方。
三、 乙方知悉並同意於服務期間及離職後,遵守保密約款如下:
乙方對於甲方之機密資訊應依保密約款負保密責任,對於乙方於受僱期間所知悉
或接觸甲方依約對第三者負保密義務之機密資訊,亦同。雙方已明悉保密約款之
規定(如下)同意遵守之:本合約所指之「機密資訊」係指乙方於受僱期間內,
因使用甲方之設備、資源或因職務關係,直接或間接收受、接觸、知悉、構思、
創作或開發之資料及資訊,或標示「極機密」、「機密」、「密」字或其他類似
文字或經宣示為機密者,不論其是否以書面為之、是否已完成,亦不問是否可申
請、登記專利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等。乙方對於甲方之機密資訊應保持其機密性,
非經甲方事前書面同意或依乙方職務之正當履行、不得交付、告知、移轉、email
或以任何方式洩漏予第三人或對外發表,亦不得為自己或第三人利用或使用之,
離職後亦同。乙方於本合約終止後,不得利用甲方之機密資訊,為自己或第三人,
從事或經營與甲方業務相同或類似之業務,如有違反或為防止乙方違反時,甲方
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四、 若乙方任意離職,未工作至約滿日,則乙方將支付甲方2.5個月薪資,作為人員
培訓之教育費用。
五、 合約期滿,若乙方要離職,須在離職前1個月提前告知,並交接兩週,始完成離
職手續,否則視同未離職員工。
想離職原因
1、老闆晚上不睡覺,假日不休息,喜歡傳訊息提醒員工做事!
2、老闆脾氣很差,常常溝通到一半就暴走掛電話!
3、其餘還有很多原因,或許大部分的老闆都是這樣吧?!
問題:
現在想離職,但當初一時昏腦,簽訂了這樣的合約,在網路上也看了很多資料,所以發現
或許有不付違約金之可能!
1、第四點的違約金是用來支付下一位的人員培訓,但事實上我任職的時候根本沒有經培
訓!
2、按照網路上的違約金糾紛來看,很多最後的賠償是依工作年資,按比例賠償!
3、第三點我自己的疑問..既然還在試用期,老闆既然有權利可以決定你的去留與否,那
員工是否也有對等之權利可以以不適應為緣由而離職,不用負擔違約金呢?
我真的覺得心力憔悴....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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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84.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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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ianlwc (1.200.216.152), 04/21/2017 15:24:09
1F:推 a9301040: 今年三月才到職?快走吧,他不能扣你薪水,如果扣勞工 04/21 15:45
2F:→ a9301040: 局申訴;違約金他要訴訟請求,第一、如你所說沒有訓練, 04/21 15:45
3F:→ a9301040: 那無訓練何來違約,第二、就算有違約金太高,法院會酌 04/21 15:45
4F:→ a9301040: 減 04/21 15:45
5F:→ sindyevil: 脾氣很差的話很多話可以錄音起來用吧... 04/21 21:21
6F:→ papapapa5566: 訓練違約金是有額外給你簽約金之類的報酬 04/22 16:39
7F:→ papapapa5566: 而且有賠償絕對也不是看工作年資,是看合約時間 04/22 16:41
8F:推 pajero: 無聊合約 無效 04/23 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