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on72159932k (中肯老實代言人)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機車停在騎樓被推倒
時間Tue Apr 18 12:51:59 2017
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7/4/16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無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沒有報警 .現場已被恢復原狀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無人受傷 沒保車險 故無聯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4/16
本人當時於餐廳用餐 將機車停放於其騎樓
離開時發現機車有部分擦傷 與後視鏡斷掉
對方有留紙條 寫聯絡方式
事後我與對方通電話 表示會去車行估價 在把估價單傳給對方看
對方口述 "不小心跌倒 將我的機車推倒"
4/17
將估價單傳給對方看時 對方說要約員警 到事發地點調閱監視器 追究責任歸屬
六、問題:
本人因工作時間關係 較難空出時間 加上距離稍遠
且無這方面的經驗
想請問各位 這樣處理的方式 會有甚麼甚麼法律上的問題 或是 我該怎麼處理比較妥當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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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iscu: 這個了不起賠一千塊...看你要不要為了這一千塊費心費力 04/18 14:31
2F:推 NaTaO3: 告他肇事逃逸 毀損 不止1000吧 04/21 01:44
3F:→ a9301040: 不成立肇事逃逸,也不值得浪費時間 04/21 15:46
4F:推 papapapa5566: 毀損罪,你的時間也可以要求賠償吧,不會只有一千元 04/22 16:32
5F:→ a9301040: 不構成毀損罪,不要亂教 04/23 1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