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rex (小魯蛇)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提告後傳票變被告
時間Tue Mar 7 15:17:11 2017
事實經過:
去年6月底左右小弟不幸與人車禍
並在去年底到警局做筆錄提出過失傷害。
詳細內容:
#1NhMugOV (PttLifeLaw)
今天收到傳票,可是我身分卻是"被告"
問題:
這是因為對方也提告,所以兩方都成被告?還是單純是行政上疏失?
備註:目前還聯絡不到承辦人,等等會持續聯絡。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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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7.7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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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Virex (27.247.71.144), 03/07/2017 15:23:57
1F:→ justicesword: 就對方也告你 03/07 16:54
2F:→ iscu: 不用擔心 互告而已~~你要是能爭取無責比較有利 03/07 17:54
3F:→ Virex: 了解,謝謝J大與I大。 03/08 1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