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lovePLUSone (普拉斯萬)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追撞前車 賠償細節
時間Mon Feb 20 21:00:56 2017
一、車禍發生日期:
106/01/20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無人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有做筆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我方只有會陪對方車損的保險,對方不知道
五、事實經過:
下交流道車很多,未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前車急煞我反應不及追撞上去(時速約20)
對方後保桿受損
六、問題:
對方自稱是做菜市場的,他車損部分就交由保險公司全權負責。
他則是想另外跟我求償工作損失,他說他沒車子就無法出攤,攤位一天1500,他車修了
18天,要跟我提前和解求償27000給我打八折21600元。
因為我不跟他和解的話,保險公司不會付修車費用,他的車也會一直在車廠不能領,不提
前和解的話他就攤位費每天累積直到開調解庭那天,還要外加修車廠每天的車保管費。
小弟是第一次出這種車禍..也不知道他這種求償到底是否合理? 我只覺得很貴...
網路爬文查工作損失都是薪資去*天數而且都是因傷不能工作的
他這種因為車子在修理而不能出攤的工作損失是他要提出證明嗎?
另外 小弟因為這件車禍被前公司開除(名義還是自願離職,小弟怕麻煩..)
結果現在換新工作了 前公司卻說要等到這件車禍保險處理完才要給我離職證明
有問過保險公司的人 車子登記名是老闆個人 不是公司的 就算事主要對我提出告訴
也是直接告我 與公司無關 這樣他們扣我離職證明合理嗎?
已經盡量爬文做功課了,剩下這些疑惑請幫幫我解答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8.36.236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PttLifeLaw/M.1487595659.A.514.html
1F:推 MELOEX: 你只有強制險還在等什麼保險???強制險不賠車耶 02/20 22:04
抱歉我方是那種會賠對方車損的保險,我可能對強制險的定義不了解
2F:→ MELOEX: 另外不管車主是誰 過失傷害都是駕駛人的事情 02/20 22:04
3F:→ MELOEX: 不過沒人受傷 沒有傷害 財損是民事 就讓他告吧 02/20 22:06
4F:→ MELOEX: 營業損失是他要提證明沒錯 上法院等法官判就好 02/20 22:06
※ 編輯: IlovePLUSone (122.118.36.236), 02/20/2017 22:33:10
5F:→ KKyosuke: 狗屁 02/20 23:00
6F:→ KKyosuke: 他可以自己先付錢,最好是一直累積喔 02/20 23:01
他跟我說他跟我一樣被公司開除沒錢去領車..(菜市場也有公司哦?)
※ 編輯: IlovePLUSone (122.118.36.236), 02/20/2017 23:15:11
7F:→ a9301040: 是可能有公司…但不多。另外,題外話,公司不得以任何理 02/20 23:23
8F:→ a9301040: 由不發服務證明… 02/20 23:23
公司開始在那文字遊戲了..他說只要拿和解書給他即可照流程申請離職證明,公司並
沒有拒絕發給我離職證離。 我今天有去勞工局申請勞資糾紛 可是也是要等20多天..
9F:推 li11223344: 一般只賠修車的那幾天而已吧...他要拖就讓他拖啊 02/21 15:48
所以我大可以調解會也直接不和解等他提出民事訴訟嗎? 他line傳了本記事本的照片
就說他一天攤位多少錢,就要叫我賠,這在法院上能算工作損失嗎?
※ 編輯: IlovePLUSone (59.120.77.69), 02/21/2017 17:30:29
10F:→ jimmy8069: 對方有租賃契約? 02/21 17:54
11F:→ MELOEX: 你完全可以不接受 吃飯睡覺等他告 02/21 18:58
12F:→ MELOEX: 他提的算工作損失 但是合理與否就讓法官判斷 02/21 18:59
13F:→ depravity: 有申請條解就好 條解她還是不發勞工局會發 02/21 23:20
14F:→ depravity: 剩下是他和勞工局的事情 02/21 23:20
公司想弄你的話擺爛不發不出席調解,員工就是活該要多等十幾二十天才能拿到..
公司也不痛不癢,難過。
※ 編輯: IlovePLUSone (122.118.36.236), 02/22/2017 00:37:54
15F:推 a386036: 非營業車無法要營業損失 02/22 02:06
16F:→ a386036: 保險公司還沒表到要他先修 先付錢再請款 02/22 02:06
17F:→ a386036: 再主張殘值遠低於修車費 賠償殘值 車要過給保險公司 02/22 02:07
18F:→ a386036: 不然不予理賠 這樣就很好了 02/22 02:07
19F:→ depravity: 那是妳怕麻煩自願被非法解雇 不能怪法律不保護妳 = = 02/22 02:14
20F:推 Vari2ty: 無故不出席勞資調解可處2千以上,一萬以下罰鍰喔 02/22 07:51
21F:推 KKyosuke: 沒錢領車不是你的問題,更何況,做生意的說沒有幾千塊 02/25 13:46
22F:→ KKyosuke: 修車費是來亂的嗎… 02/25 13:46
23F:→ KKyosuke: 就算擺地攤都得有錢當流水進貨吧 02/25 13:47
24F:→ KKyosuke: 基本上這種喊價法等他告比較快。 02/25 13:48
25F:→ KKyosuke: 最好官司打個兩三年,看他是不是真的兩三年不工作。 02/25 13:49
26F:→ KKyosuke: 更靠背一點就去問問他隔壁攤商,看他是不是真的沒來擺攤 02/25 1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