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h5566oh5566 (剩下的便當)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賠償金談不攏(我方已提告)
時間Sun Feb 19 13:51:38 2017
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6/11/6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無傷
我方左手掌骨折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雙方皆報警 有保留現場 我方送醫後才在醫院做筆錄 對方應該是現場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我方強制+第3人 對方似乎全險
五、事實經過:
雙方同向行駛 我方大型重機行駛於慢車道直行 對方中間車道右轉 皆為綠燈 對方右轉
時幾乎無減速直接右轉(對方行車紀錄器顯示) 我方閃避不及撞上他右後照鏡部分後沿車頭
往前滑直到撞牆停下
現場事故圖 我B對方A
http://imgur.com/nOacwmi
初判表 對方上我方下
http://imgur.com/6vJsII5
我方有單據的損失
醫療費用約12萬 其中10萬是自費特殊材料
薪資損失3個月約15萬 假如要再把鋼板拿出需再多休息1個月
車輛估價單約30萬 車還在車行尚未維修 以寄放快4個月了 每個月還有寄放費
有私下和解過一次未果 後續皆電話聯繫
我方目前要求實拿50萬為最低底線 但是對方保險只願意出到30萬
車主表示不願意出錢 所以我方不接受調解
目前在2/9到警局提告過失傷害了
六、問題:
如果上法庭我還可以提出那些求償
我想到有受傷期間家人載我就醫復健的交通費用
精神損失
另外關於車輛部分 我是拿來通勤跟出遊 但是近4個月無法使用
我可以提出甚麼賠償要求嗎?例如租車出遊可行嗎?
還有目前車輛未維修 在法院上也是以估價單為準嗎
車輛事故當時只牽3個月 在折舊上會如何計算
之後開庭到結束大概要花多久的時間
開庭前的調解應該是我給對方最後一次機會了
有甚麼部分可以讓對方更心服口服的接受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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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ok5566: 依初判表看 你要實拿50萬 對面不可能心服口服 02/19 14:24
50萬是給對方和解的底線 如果對方不願意那我就告到底
2F:→ puppy0327: 民事感覺也是與有過失,不是7:3就是5:5 02/19 14:37
※ 編輯: oh5566oh5566 (219.68.143.218), 02/19/2017 14:43:25
3F:推 pajero: 有損失有單據才能要求賠償,如搭公車計程車上班,出遊不 02/19 17:30
4F:推 BHancock: 50是底限看來只能給法官判了 02/19 19:24
5F:推 markingf: 告到底,也不見得拿得到50萬。對方有保險,給法院判, 02/19 20:14
如果真的走到法院 那賠不到50萬我也爽 至少是法官判的我心服口服
比起被對方保險員當白痴好 也能讓對方車主後悔保他們家的保險
6F:→ markingf: 也是保險出,保險員大概也是判斷給法院賠不到50萬。你 02/19 20:14
7F:→ markingf: 只能賭對方怕了過失傷害跟你和解。 02/19 20:14
※ 編輯: oh5566oh5566 (219.68.143.218), 02/19/2017 21:26:39
8F:→ jimmy8069: 走法律要走一年的心裡準備,先和你告知 02/19 22:05
9F:→ tentaikanso: 如果都已經決定底線,那就是告了,但誠心建議去請律 02/19 22:21
10F:→ tentaikanso: 師,不要一審結果不如己意到二審才請。 02/19 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