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LifeLaw 板


LINE

事實經過: 請問,未登記地上權之違章,是否就沒有優先購買權?或者是事先知情土地即將被標售? 因為年底時,久居三十年的家屋,被縣政府標售出,但過程家人全然不知情。 查詢法規跟地政人員說法:是可以不用告知的,因為我們沒有登記地上權。 現在要求登記,也不太可能(根據售地範圍,房子被切成一半,等於有一半還沒被賣出) 但是,我查部分內政部跟部分法律事務所的說明,似乎好像又有事先知情權。 因為土地為 '不點交',地政科人員可以不介入,但標出後, 地政科人員每天打好幾通電話(通話紀錄是可以調出的), 地政科人員也陪同建商跟建商律師來談。 地政科人員說了幾句話,讓家人很受傷,可是也無力反駁: 內容比如: ''你們不搬就賠錢''; ''不快點解決就是要告拆屋還地''; ''因為你們是低收入戶,所以沒有人會幫你們''。 (但是沒有公開錄音,她說的話,無法變成陳情的證據,其實蠻傷人的) 我自己還有找到其他地方的人,發現其實有其他內幕。 (已經有其他地段的住戶聯合,把陳情送到內政部跟監察院了 但家人這邊只有三戶,力量薄弱) 主要問題: 請問違建且未登記地上權者,是否沒有優先承購權?或知情權? 地政科人員也說:依法,她不用告知! 但是,我看內政部的解釋,似乎又有點出入? https://www.land.moi.gov.tw/pda/landfaq.asp?lcid=03&cid=59#2 Q&A 2. 二、另上開土地法條文並未規範該房屋須為合法房屋,始得依該條主張優先購買權,且自己 出資建築,係屬法律事實行為,縱未登記,出資人於建築完成後即已取得房屋所有權;又違 章建築雖不得向登記機關辦理所有權登記,但仍得為交易之標的,買受人取得事實上處分權 ,故實務上法院裁判見解,亦不以該房屋合法為前提,違章建築之房屋,於符合前揭法條規 定者,仍得主張優先購買權之適用(最高法院48年台上字第1812判例、85年台上字第1051號 與86年台上字第1785號判決參照)。 雖然我大概知道答案,但是,應該可就此點陳情吧 QQ。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1.99.181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PttLifeLaw/M.1485188989.A.18E.html
1F:推 a9301040: 有無承租土地? 01/24 00:46
2F:→ a9301040: 跟建築物是否合法無關,你有無租賃、地上權等合法使用土 01/24 00:47
3F:→ a9301040: 地,比較有關 01/24 00:47
4F:→ ixixet: 標售走那條?公告呢? 01/24 00:51
5F:→ zofla1015: a大,沒有承租,但根據您的回覆,答案是可以不告知吧QQ 01/24 02:02
6F:→ zofla1015: i大,是縣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僅在縣府網站上公告。 01/24 02:04
7F:→ zofla1015: 唉,土地目前僅繳了2年補償金。另一半未標售的正在申請 01/24 02:05
8F:→ zofla1015: 嘗試申請時效取得地上權中(不過通過機率不大) 01/24 02:07
9F:→ taoist9999: 重點是土地法第104條規定,基地之地上權人、典權人或 01/24 03:47
10F:→ taoist9999: 承租人才有優先購買權。 01/24 03:47
11F:推 magickevin: 沒有出入,這篇Q&A是寫給有土地法104那三種人看的,你 01/24 07:23
12F:→ magickevin: 沒有承租就跟你無關了,另外,我覺得你走錯方向,1.a. 01/24 07:23
13F:→ magickevin: 時效取得地上權很難過b.你繳了補償金時效已經被中斷了 01/24 07:23
14F:→ magickevin: ,2.就算當初有通知或者有優先購買權,你能像建商一 01/24 07:23
15F:→ magickevin: 樣買下整塊基地嗎?,3.你連自己有什麼或沒什麼權利都 01/24 07:24
16F:→ magickevin: 還沒搞清楚已經跑去陳情了 01/24 07:24
17F:推 taoist9999: 請求拆遷費是一個方法,但錢要求太多的話,畢竟地主沒 01/24 09:36
18F:→ taoist9999: 有法律上的這種義務,地主時間多無資金壓力的話,也 01/24 09:37
19F:→ taoist9999: 有可能直接起訴請求拆屋還地。 01/24 09:37
20F:→ zofla1015: 尚未跑去陳情,所以先詢問。繳了補償金就無時效了?! 01/24 09:55
21F:→ zofla1015: 所以另一半尚屬縣政府之地亦無能請求時效地上權? 01/24 09:56
22F:→ zofla1015: 此外,既不點交,地政科人員何以積極介入又出口傷人? 01/24 10:10
23F:→ taoist9999: 建議如果符合法扶資格的話,就備妥資料請法律扶助基 01/24 13:05
24F:→ taoist9999: 金會協助好了。 01/24 13:05
25F:→ taoist9999: 但本案就法律面而言,我個人覺得並不樂觀。 01/24 13:08
26F:→ taoist9999: 還有陳情在行政法上,行政機關不鳥你也行的。 01/24 13:11
27F:→ taoist9999: 還有就算時效取得地上權,也不能把違章建築變成合法 01/24 13:13
28F:→ taoist9999: 建物,行政機關真找理由要拆除,還是能拆除的。 01/24 13:13
29F:→ taoist9999: 跟建商協調取得一些搬遷費的小輸,比什麼都沒有被拆 01/24 13:16
30F:→ taoist9999: 屋還地的全輸好多了。 01/24 13:16
31F:→ zofla1015: 感謝t大,將求助法扶。另地政科人員真的非常積極介入! 01/24 13:19
32F:推 magickevin: 你有想好你要爭取的是什麼嗎,時效取得地上權基本上只 01/24 13:30
33F:→ magickevin: 是拿出來講講的東西,實務上幾乎不可能成功 01/24 13:31
34F:推 magickevin: 另外更悲傷的現實,建商敢去標有地上物不點交的標的, 01/24 13:33
35F:→ magickevin: 表示他已經評估過你贏不了,而且他有辦法處理掉問題 01/24 13:33
36F:→ zofla1015: 感謝諸位專家。現狀也只能離開而已,還能爭取什麼呢... 01/24 14:00
37F:→ a9301040: 土地本來就別人的啊,連租賃都沒有QQ 01/24 16:58
38F:→ a9301040: 但你可以跟對方談談搬走的良好方案*要自己意會 01/24 16:58
39F:→ zofla1015: 唉,過程有地政科的用話語傷人跟阻止,連想意會都無法. 01/25 19:12
40F:推 yesohya: 建商不是有說要給妳們十萬? 01/25 22:30
41F:→ a9301040: 建商如果有開口,那頂多就是多要個幾萬 01/25 23:59
42F:→ a9301040: 看大家都比較開心的且能接受的價碼 01/25 23:59
43F:→ zofla1015: 建商當時是有問,但地政科馬上說不可能不用給 01/26 12:20
44F:→ zofla1015: 因為還有另一半地沒被標走,想申請看看地上權,但地政 01/26 12:24
45F:→ zofla1015: 科拒絕,告知需要先去國稅局繳稅,地政科會再開單。地 01/26 12:25
46F:→ zofla1015: 賣出了,我們現在還是一直有繳補償金。地政科讓我們跑 01/26 12:26
47F:→ zofla1015: 流程,繳補償金,但還是不會租地或讓我們申請地上權。 01/26 12:26
48F:→ zofla1015: 之前想請建商留電話,但地政科說透過她聯絡就好。 01/26 12:30
49F:→ zofla1015: 且未賣出之地被告知是道路,有可能被告竊佔吧!即便住 01/26 12:38
50F:→ zofla1015: 了30年。唉。再次感謝諸位專家。 01/26 12:40
51F:→ taoist9999: 刑法第320條第2項的竊佔不動產罪的「實務見解」認為是 01/26 13:04
52F:→ taoist9999: 即成犯(最高法院刑事判例66年台上字第3118號參照), 01/26 13:05
53F:→ taoist9999: 刑事上的追訴期自竊佔開始之日起算,早就追訴期時效完 01/26 13:06
54F:→ taoist9999: 成了。 01/26 13:07
55F:→ taoist9999: 檢察官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2款為不起訴處分。 01/26 13:07
56F:→ taoist9999: 法院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02條第2款為免訴判決。 01/26 13:08
57F:→ taoist9999: 所以,本件照理說應該是不會有刑事上的責任了。 01/26 13:10
58F:→ taoist9999:   01/26 13:12
59F:→ taoist9999: 我認為建商在法律上是不必給搬遷費的,但如果以拆屋還 01/26 13:13
60F:→ taoist9999: 地的訴訟方式,建商的成本更高。 01/26 13:14
61F:→ taoist9999: 就理性經濟人來考量的話,向你們買下房屋(將房屋稅籍 01/26 13:15
62F:→ taoist9999: 過戶;有所有權狀的話,才向地政事務所為所有權移轉登 01/26 13:15
63F:→ taoist9999: 記)或是你們搬家後自行拆除,而建商給你們一些搬遷費 01/26 13:16
64F:→ taoist9999: 及拆除費的話,對建商或許是比較有利的。 01/26 13:17
65F:→ zofla1015: 感謝t大清晰的分析,有莫大的幫助!感謝諸位專家溫暖 01/26 19:22
66F:→ zofla1015: 的回覆。過程中,我們擔憂害怕要賠償更多的金額,土地 01/26 19:22
67F:→ zofla1015: 建商以一億四千萬標走,若經訴訟,裁判費我們完全無力 01/26 19:23
68F:→ zofla1015: 承擔。現在努力爭取不經地政科之手,跟直接建商談談看 01/26 19:23
69F:→ zofla1015: 。房子是過世父親一手蓋起,一直以來生活並不是那麼好 01/26 19:23
70F:→ zofla1015: 過,之後會租屋。且被公務人員出口大聲還用言語傷人真 01/26 19:23
71F:→ zofla1015: 的很難過。再次感激專家們。謝謝。 01/26 19:23
72F:→ zofla1015: ps.建商沒有說過要補償多少,目前價格都是地政人員說的 01/26 19:29
73F:→ zofla1015: 地政一開始說一年租金約10w,後又說不用給且要自己拆屋 01/26 19:30
74F:→ depravity: #1OSpyi7x (LAW) 妳自己不就說建商代表說12個月或10萬? 01/26 19:40
75F:→ depravity: 這又說地政 到底誰說的 ? = = 01/26 19:40
談時我不在場,皆是家人轉述,請以這篇為主。確定是地政說的 (ps.一年租金是我推估的,約10w)所以到現在建商都沒說到任何確切的數字。 我在另一篇之所以會寫"地政科說她不介入" 是因一開始地政科是以電話告知:"地賣了,可補貼一年租金,要我們自己跟建商談” 可是沒有想到面談時,地政跟著一起來。 此點是我在另一篇發文之後才得知。 感謝諸位的幫助和釐清。 ※ 編輯: zofla1015 (140.114.40.63), 01/26/2017 20:22:05
76F:→ a9301040: 建商法律上不用給,但實際上要自己意會,都可以談 01/27 00:54
77F:→ a9301040: 法律都是成本,你免去他訴訟的程序,他加快蓋房子的速度 01/27 00:54
78F:→ a9301040: 還是有機會雙贏的,加減拿 01/27 00:55
79F:→ a9301040: 至於地政科可以不用理他,地賣了跟他沒關 01/27 00:56
80F:→ a9301040: 你也可以玩政府圖利建商,誓死保衛家園,看你有多少決心 01/27 00:57
81F:→ a9301040: 只是這個在法律上站不住腳,如前述;但建商的資金不是 01/27 00:58
82F:→ a9301040: 不用利息,然後地政科在那邊鬼叫就一直陳情、檢舉 01/27 00:59
83F:→ a9301040: 你從總統府監察院到廉政署,以及該機關政風處亂他 01/27 00:59
84F:→ a9301040: 但後果你要自己能承擔 01/27 01:00
85F:推 taoist9999: 找個懂的人協助談判,然後直接跟建商談判,無須透過 01/27 09:36
86F:推 taoist9999: 公務員那邊。公務員最怕事了,還積極介入,中間必有 01/27 09:37
87F:推 taoist9999: 原因。你可蒐證,如果事情順利解決就算了,繼續不斷 01/27 09:37
88F:推 taoist9999: 亂搞的話,等事情解決完,就舉證去相關單位參他一本, 01/27 09:37
89F:推 taoist9999: 讓他就算沒事,光寫報告或書狀就惡夢連連。 01/27 09:37
90F:→ taoist9999: 話說,這些公務員在法官或監察委員面前是乖得像隻貓一 01/27 09:38
91F:→ taoist9999: 樣。 01/27 09:38
92F:推 taoist9999: 建商在法律上是可以不必付任何一毛錢給你們的,但訴訟 01/27 09:48
93F:→ taoist9999: 及強制執行花的律師費及時間,以及資金利息等等是很可 01/27 09:48
94F:→ taoist9999: 怕的。找個沒財產沒收入的家人持續抗爭的話,對建商 01/27 09:48
95F:→ taoist9999: 而言,寧願以合理金額儘快解決這件事情,對你們來說, 01/27 09:49
96F:→ taoist9999: 也得到金錢,起碼暫時能用這些錢租房子住。 01/27 09:49







like.gif 您可能會有興趣的文章
icon.png[問題/行為] 貓晚上進房間會不會有憋尿問題
icon.pngRe: [閒聊] 選了錯誤的女孩成為魔法少女 XDDDDDDDDDD
icon.png[正妹] 瑞典 一張
icon.png[心得] EMS高領長版毛衣.墨小樓MC1002
icon.png[分享] 丹龍隔熱紙GE55+33+22
icon.png[問題] 清洗洗衣機
icon.png[尋物] 窗台下的空間
icon.png[閒聊] 双極の女神1 木魔爵
icon.png[售車] 新竹 1997 march 1297cc 白色 四門
icon.png[討論] 能從照片感受到攝影者心情嗎
icon.png[狂賀] 賀賀賀賀 賀!島村卯月!總選舉NO.1
icon.png[難過] 羨慕白皮膚的女生
icon.png閱讀文章
icon.png[黑特]
icon.png[問題] SBK S1安裝於安全帽位置
icon.png[分享] 舊woo100絕版開箱!!
icon.pngRe: [無言] 關於小包衛生紙
icon.png[開箱] E5-2683V3 RX480Strix 快睿C1 簡單測試
icon.png[心得] 蒼の海賊龍 地獄 執行者16PT
icon.png[售車] 1999年Virage iO 1.8EXi
icon.png[心得] 挑戰33 LV10 獅子座pt solo
icon.png[閒聊] 手把手教你不被桶之新手主購教學
icon.png[分享] Civic Type R 量產版官方照無預警流出
icon.png[售車] Golf 4 2.0 銀色 自排
icon.png[出售] Graco提籃汽座(有底座)2000元誠可議
icon.png[問題] 請問補牙材質掉了還能再補嗎?(台中半年內
icon.png[問題] 44th 單曲 生寫竟然都給重複的啊啊!
icon.png[心得] 華南紅卡/icash 核卡
icon.png[問題] 拔牙矯正這樣正常嗎
icon.png[贈送] 老莫高業 初業 102年版
icon.png[情報] 三大行動支付 本季掀戰火
icon.png[寶寶] 博客來Amos水蠟筆5/1特價五折
icon.pngRe: [心得] 新鮮人一些面試分享
icon.png[心得] 蒼の海賊龍 地獄 麒麟25PT
icon.pngRe: [閒聊] (君の名は。雷慎入) 君名二創漫畫翻譯
icon.pngRe: [閒聊] OGN中場影片:失蹤人口局 (英文字幕)
icon.png[問題] 台灣大哥大4G訊號差
icon.png[出售] [全國]全新千尋侘草LED燈, 水草

請輸入看板名稱,例如:e-shopping站內搜尋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