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areye (忙盲茫)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婚姻]
時間Sun Jan 1 21:49:03 2017
下文代po,有建議會轉告
補充:
當事人是剛大學畢業的新鮮人
時間很短,因此無婚內資產無子女
對女方來說50萬真的是非常大的一筆負擔
事實經過:
我跟先生結婚不到一年,
開始上班後重心全都在工作上,
到了下班時間不是加班就是跟同事一起出去,
比較晚回家,
雖然已經講好假日一定會空下一天陪他,
但他還是很不諒解,
於是我漸漸不想讓他知道我的行蹤,
跟他也慢慢地沒有話聊,不停爭吵,
最後先生跟我坦承他跟蹤我,令我非常不舒服,
在一次大吵下我搬了出來,
想要離婚,但先生不肯放手,拖一天是一天,
終於在一次電話中答應了離婚,
但條件是要給他精神賠償費40萬(理由是離婚很丟臉),加上之前跟他借的10萬總共50萬元
,
不然就法院見(打離婚官司),
可是我們都沒有明確地可以訴請離婚的理由(家暴外遇犯罪之類的),所以估計我也是打不
贏。
雖然很不甘心,
但我終於可以擺脫他了,
周圍的人勸我不要心急,不要把錢送給他,
可是我不想再拖下去,
想要趕快結束這段不愉快的關係,
請問大家還有什麼辦法嗎?
問題:
除了給錢以外有其他方式可以達到離婚目的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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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4.27.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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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tareye (220.134.27.240), 01/01/2017 21:50:11
1F:→ iscu: 給不動產也可以01/01 23:31
2F:→ justicesword: 家務事連法官都不想管,開庭法官很多也是勸和不勸01/01 23:33
3F:→ justicesword: 離。兩種途徑,一是兩願離婚,二是裁判離婚。不過01/01 23:34
4F:→ justicesword: 看不出來有法定裁判離婚事由就是了。01/01 23:34
5F:→ a9301040: 看起來是妳過失...01/01 23:51
6F:→ a9301040: 不應該說過失,應該說可歸責01/01 23:52
7F:→ a9301040: 想兩願離婚就照付,而且越快越好,等對方加價來不急了01/01 23:52
※ 編輯: stareye (220.134.27.240), 01/02/2017 00:25:45
8F:→ flyiii: 應該要先問,你跟同事出去妳先生跟蹤有發現甚麼嗎 XD? 01/02 02:23
9F:→ wnwe: 對呀,看了妳的文。。。妳只想跟同事出去不想回家陪老公。妳 01/02 11:08
10F:→ wnwe: 認為這正常嗎? 01/02 11:08
11F:→ wnwe: 我也覺的是妳的問題比較大,正常男人如果老婆只想陪同事,也 01/02 11:12
12F:→ wnwe: 會懷疑是不是偷吃。 01/02 11:12
13F:→ iscu: 無心維持婚姻...當初就不開結婚的..花錢消災吧 01/02 12:29
14F:推 Lailungsheng: 不付錢,照程序走,要快就付錢…其他不評論 01/02 12:33
15F:推 wnwe: 我是覺得啦,婚姻是兩個人的,婚後還想過單身生活,結婚會是 01/02 13:24
16F:→ wnwe: 場災難。 01/02 13:24
17F:→ a99: 我比較好奇聘金跟喜宴誰出錢的 01/02 20:38
18F:→ alawyer: 請當事人本人找律師。 01/03 12:32
19F:→ stareye: 謝謝鄉民大大的建議,當事人決定快刀斬亂麻,已經在昨天 01/04 10:38
20F:→ stareye: 談妥了 01/04 10:39
21F:推 dawson0406: 你怪怪的?! 01/04 2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