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eWhoMod (摩德誰?)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侵占案件後續處理詢問
時間Tue Nov 29 11:33:43 2016
事實經過:
九月工作時被偷了一台相機和一顆鏡頭,
前兩天打電話去偵查隊詢問進度時知道犯嫌已經被抓到,
但鏡頭和相機已經被賣掉了,
警方說等案子分到地檢署再看我要不要對犯嫌求償.
問題:
一定要等到案子到地檢署嗎?
警方現階段可以透過犯嫌和買到贓物的買家聯絡並要求其返還贓物嗎?
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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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heWhoMod (36.234.150.89), 11/29/2016 11:37:56
1F:→ rock0807: 你確定警察知道買贓物的是誰嗎? 確定犯嫌有清楚交代還 11/29 16:05
2F:→ rock0807: 是隨便講講嗎? 11/29 16:05
3F:→ TheWhoMod: 警察有說嫌犯承認賣掉,但好像也沒有繼續追查下去是 11/29 21:42
4F:→ TheWhoMod: 誰買的… 11/29 21:42